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三溪路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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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编号:ZCB-DZ版本编号:2021-02生效日期:2021-11-0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二〇二一年十一月第 1 页/共 62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 及“___”。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略)gov.cn/”或“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62 页三溪路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2022 年 06 月 14 日招标文件第 3 页/共 62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20.附件列表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级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施工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第 4 页/共 62 页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七、附件第 5 页/共 62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 珠海格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邮政编码: [(略)]联系人: [刘静]联系电话: [(略)]传真:电子邮箱:网址: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158号柠溪邮局大院二楼B区(营业厅背面)邮政编码: [(略)]联系人: [钟幸文、钟日锋]联系电话: [(略)-(略)]传真:电子邮箱: [(略)@qq.com]网址:1.3 项目名称 三溪路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1.4 项目地址 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1.5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电力工程 / 矿工工程 / 冶金工程 / 石油化工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工程 / 机电工程 /其他1.6 招标内容[项目概况:三溪路建设工程(二期)位于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二期道路分为东西两段,东段的建设范围为福溪路(原南溪路)至创源路、西段的建设范围为金溪路延长线至规划路,路线长度为1.957km,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局部40km/h)。三溪路东段道路横断面宽组成为:红线宽45m=3.0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3.5m(侧分隔带) +11.5m(机动车道)+4.0m(中央分隔带)+11.5m(机动车道) +3.5m(侧分隔带)+2.5m(非机动车道)+ 3.0m(人行道);三溪路西段道路横断面宽组成为:红线宽30m=1.75m(人行道)+1.75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隔带) +21.5m(机动车道) +1.5m(侧分隔带)+2.0m(非机动车道)。上述指标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审核批复的指标为准。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海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景观工程、环保工程及智慧市政工程等。 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设计(不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10及设计任务书。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增减建设规模,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1.7 招标金额[招标金额约17195.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6402.44万元,管线迁改费约600万元,设计费约193.35万元)。]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其它事项 [上述建安工程费以及设计费均尚未包含预备费。 ]第 6 页/共 62 页1.8 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区 ]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其它事项 [ ]1.9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1.10 项目招标阶段内容勘察初步设计(非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施工图设计设计咨询施工配合服务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设计(不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一)设计服务: ①本项目总投资范围内所有设计(不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按照限额设计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及各专项施工图设计、设计咨询工作;本项目与其它市政道路的各项专业衔接;以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它特殊工程设计;负责本工程全部设计的管理工作、施工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的报审工作等,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图为准。 ②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1)负责完成编制施工图设计且取得审图合格;(2)项目设计负责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参与所有与设计相关会议;(3)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的报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含第三方图纸审查、预算审核、消防、防雷设计审核等;(4)负责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各类论证、专家评审等工作,费用包含在设计服务费报价降幅中,不单独计取; 2.设计咨询工作: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审核相关设备、设施、材料或相关特殊工艺产品需在工厂加工、现场施工安装需求的各专项深化设计。不限于对相关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图纸,进行设计审核,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进行确认,并不得额外要求图纸审核及配合费用。 (2)负责设计交底,协助招标人解决现场各类技术问题。 (3)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相关管理活动,如出席专题协调会,确认施工材料样板等。 (4)需派驻一名经验丰富的专业设计师驻场办公,并对驻场设计工作每周向招标人提交工作周报;对于关键施工节点、重大问题,及时安排对应专业负责人员进场技术指导。 (二)工程施工: 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各相关建设工作,具体如下: 1、工程施工内容: 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成果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清理及平整、围挡工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管线迁移或保护工程、临水、临电工程、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海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景观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及智慧市政工程等。履行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义务和责任,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合约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 2、施工相关工作: (1)安排专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测绘、环保、规划、卫生防疫、临水、临电、施工许可、安监、质检等。 (2)负责与周边居民联络协调,维护周边业主及企事业单位关系,避免施工扰民及侵害周边业主利益等情况发生,防止发生周边居民投诉或群访事件。 (3)对于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如桩基、沉降监测等),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如提供水电、通风、照明、道路、临时办公生活用房、清除泥浆余土、凿桩头、施工检测桩帽、搬运设备、迁移机具、换填基础、提供检测所需工作面、调整施工进度、配合检测进场材料的退场,检(监)测设施保护等满足检测监测工作的一切条件,除另有约定外,上述配合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已在报价降幅中综合考虑。 (4)按相关政策规定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外,其它检测及验收由中标人负责委托,相关费用在报价降幅中综合考虑。 (5)根据行业标准和施工要求,对部分专业工程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如垃圾开挖处理工程等,所有深化内容需报设计审核,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进行确认。 (6)按珠海市市档案馆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工程档案资料(包括竣工图)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设备材料采购: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1.11 监理单位 [珠海兴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2 勘察单位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 7 页/共 62 页1.13可以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地形图。建设用地红(蓝)线图。项目位置示意图。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其他文件 [1.《三溪路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任务书》,2.初步设计文件]。其它事项 [1.除上述资料外,其余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搜集,自行搜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须对招标人提供资料严格保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任何信息或将以上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将以上资料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目的,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14 项目勘察设计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附件《设计任务书》及附件《勘察任务书》。其它说明 [附件1:《三溪路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任务书》]1.1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必须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其它事项 [ ]。1.16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3.1 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费率≤100.00%,设计费报价费率≤80.00%。]费率报价[ ]%其它事项:[工程总承包费=[ ]+[ ]+[ ]+[其他费用] 其中:勘察费 [ ]。设计费 [ ]。建安及设备工程费 [ ]。其它事项 [1、建安工程费报价费率即为管线迁改费的报价费率;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万元。无需投标保证金。第 8 页/共 62 页4.2投标保证金提供方式提交方式: ◆现金/◆纸质保函◆电子保函、保单/□其它方式[ ]。保函、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 [1.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公告议程安排要求。 2.采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类型须为银行保函,且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无法开具、基本账户的保函业务是由其隶属的上级银行托管并统一开具的,可由基本账户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银行保函。资格函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的关于保函业务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函(如由基本账户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银行保函的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投标保函原件纸质版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公告议程安排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公告议程安排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进行审查,如发现有虚假则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再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事宜由联合体主办方办理]。5.投标资格5.1 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专业[ ]级或以上勘察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港澳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或具有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 ]。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略)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要求(澳门企业适用):[ ]。 [ ]。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施工 ]资质的一方。其它事项 [1、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略)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 4、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具有独立资质,施工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非联合体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第 9 页/共 62 页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 ]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10 ]名(10至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6.2 部分推荐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3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30%)。票决规则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 ]。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 10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1 ]%(1%至5%),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入围基准价组成及计算方式 [ ]。其它事项 [ ]。6.4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4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2 ]名,第二轮[ 2 ]名,第三轮[ 2 ]名,第四轮[ 1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联合体投标时,仅以主办方信用评价等级作为计算依据 ]。7.评标7.1 评标内容经济标。技术标。其它事项 [ ]。8.定标第 10 页/共 62 页8.1 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 ]。8.2 考察、质询、清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9.1 招标公告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发布。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gov.cn/logi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10.1 招标议程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略)gov.cn)查询。其它事项 [ ]。11.投标有效期限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90天。其它事项 [ ]。12.投标费用12.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63.8%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2.2 其他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13.投标文件第 11 页/共 62 页13.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适用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1.投标保函,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以适用以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2.除以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为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13.2 格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7 业绩信誉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14.各类人员组成14.1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2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2 ]名。其它事项 [ ]。14.2 招标人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5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5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它事项 [ ]。14.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5 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本项目不组建定标委员会,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 ]。15.投标报价第 12 页/共 62 页15.1 投标报价方式[1.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费率报价,其中:建安工程费报价费率≤100%,设计费报价费率≤80%。 2.其它事项: (1)本工程总承包采用费率报价,工程总承包合同暂定总价=建筑安装工程费(16402.44万元)×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管线迁改费(600万元)×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设计费(193.35万元)×设计中标费率。计算公式中的建安工程费与设计费用均尚未包含预备费。 (2)设计费取费标准:根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本工程设计费计费基数按建安工程费与管线迁改费中的建安费之和,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量比例为55%,施工图设计费用为193.35万元,具体以相关部门审核批复的数据为准。 (3)管线迁改费暂按600万元,具体以相关部门审核批复的数据为准。 (5)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 点后两位数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6)管线迁改费的报价费率与建安工程费的报价费率一致]。其他事项::投标报价组成:工程总承包费=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及设备工程费+其他费用;勘察费报价,报价上限 [ ]。设计费报价,报价上限 [ ]。建安及设备费工程费报价,报价上限 [ ]。其他费用采用报价,报价上限 [ ]。15.2 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15.3 项目措施费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报价。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其它事项 [1.因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原因导致施工措施费变化(相对于经财政部门审定或备案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按以下方式处理:①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可计算工程量子目的措施费,如发生变化,工程量按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差计算,单价调整方式按合同约定变更单价调整方式; ②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的计价费率及对应计价基数调整; ③其它所有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其基数变化进行调整。除上述约定外,本工程招标内容范围内措施费不予调整。 2.成品保护费及其他按项计费的措施费不予调整。 3.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全部工程停建: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可计算工程量子目的措施费,按实际已完成工程量计算;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实体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计算]。15.4 暂列金额 按照[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其它事项 [ ]。15.5 暂估价按照[ ]元报价。暂估价使用范围 [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 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元报价,不得竞争。其它事项 [ ]15.7 计算误差风险 其它事项 [ ]。16.合同16.1 合同文本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督总局监制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使用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其它事项 [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合同范本]。16.2 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其它事项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13 页/共 62 页16.3 分包规定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1)由于中标人不具备专项设计等相应资质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在报价降幅时综合考虑),并负责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委托的单位须招标人确认同意。 (2)对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商的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报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的分包商。中标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需送招标人备案。]其它事项 [ ]。16.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设计工作需要配置设计团队人员并报招标人审批。设计主要配备人员经招标人备案后更换需经过招标人同意,中标人设计人员须与向招标人报备的人员名单一致,中标人擅自更换或不按时到位均属违约行为。 (2)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不低于珠规建[2010]48号文件《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规定,其中项目负责人须满足招标文件专用条款5.1条要求且与中标项目负责人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2名,其中需具备1名市政类高级职称、1名环保类高级职称。]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符合珠规建建[2010]48号文件的变更条件并且征得招标人同意]。其它事项 [1.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应当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且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2.中标方擅自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的,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人违约金,擅自更换设计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5万元/人的违约金。 3.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全部到位,与合同签订时报备人员一致,不得擅自更换,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代表的查验。报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如不能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到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其余管理人员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且未到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限期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的违约方式进行处理。 4.所有施工管理人员每周在施工现场5天以上,每天到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无故缺勤按10000元/天进行违约处罚,其余驻场设计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无故缺勤按5000元/天进行违约处罚。 5.施工项目负责人离岗时,须先向招标人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1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过失被主管部门勒令清退,或能力不足胜任实际建设工程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违约处理,中标人项目负责人按10万元/(人次)处罚,其他岗位按5万元/(人次)处罚,且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对其自身原因导致的其它损失进行赔偿。 7.招标人或监理人认为施工单位人员配置不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发出进度、质量、安全预警后),中标人应在15天内按招标人或监理人要求增加相应管理人员,因此所产生的费用不作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按10000元/人/次/天进行处罚。 8.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人员不参与资格审查]。16.5 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其它事项 [中标人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自行安排,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中标人主要机械设备配置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设备投入,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16.6 工期要求[(一)设计工期: 1.设计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设计任务书》。 2.施工现场配合及技术服务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施工工期: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660个日历天,分两阶段组成: (1)完工工期:在开工(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后60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提交预验收申请书; (2)竣工验收工期:提交预验收申请书后组织预验收会议,按照各单位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60个日历天之内完成竣工验收。]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 ]天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1.中标人须对其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如因成果文件质量问题,如文件成果未达到招标人要求,如送审文件不完整或版本不一致等原因延误了设计节点目标及预算的编审等,每延误1天,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15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2.由于中标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含节点工期)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每延误1天,中标人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节点工期、施工总工期逾期的,每逾期1天,中标人须按1万元/天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天数超过3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担保不予退还。中标人应及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年、月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审核,中标人需每月定期举行月度计划进度分析会,招标人有权根据已审核的进度计划对滞后进度按1万元/天的标准收取违约金。中标人通过采取工期追赶措施并按合同总工期要求完工的,过程中支付的逾期违约金在结算时予以无息返还。 4.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工期顺延,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生产计划、做好生产要素调配,相关风险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得因此向招标人索赔任何费用。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在10个日历天内做好清场工作并完成退场。否则,中标人须按1万元/天的标准向招标人付违约金。]第 14 页/共 62 页16.7工程质量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1、工程交底:中标人应组织召开本项目进场后首次现场交底会,邀请监理单位、招标人参加,并在会议中进行质量安全管理交底。 2、施工测量:中标人负责对测量控制点定期复测,并形成复测成果文件,向监理及招标人报审,并对控制点的准确性承担责任,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3、中标人在进行的日常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的,中标人应限期完成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2次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次的,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次。 4、中标人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或发生经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认定、通报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未及时补救被招标人约谈的,招标人可以视情况要求中标人停工整顿,并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次。 5、由于中标人责任导致发生质量事故的,除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分部分项工程达到隐蔽条件,中标人自检合格后,须在验收24小时前通知监理和有关单位,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的验收须得到招标人、监理人书面确认的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次。 7、重要工序、部位等隐蔽工程施工时,施工员(技术员)必须在施工现场管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次。 8、中标人应严格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在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会同监理人明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与要求,并对样板工程进行验收、评审和开展样板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掌握质量标准和具体工艺,并在施工过程中遵照实施。未按要求完成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次。 9、如中标人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符合规定,招标人、监理有权勒令中标人暂停施工,中标人必须停工整改。中标人拒不停工整改的将处5万元/次的违约金。 10、中标人应编制质量管理计划,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关键岗位人员。将分包人纳入统一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定期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11、中标人应严格实行样板制、三检制,严格实行工序交接制度,最大限度的协调好各分包人的立体交叉作业和正确的工序衔接。严格检验程序和检验、报验和实验工作。 12、中标人负责组织分包人定期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巡检并召开专门的质量会议,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总结。 13、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检测项目和验收标准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测量结果在工程实体上留存记录,供监理人/招标人随机抽样复查。 14、针对招标人或第三方组织的质量检查,中标人应统一组织迎检和检查问题的整改、回复。 15、中标人应对成品保护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制度和措施。在与分包人的合同中,明确其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分包人进场时,进行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明确分包人在施工中负责自己完成部分的成品保护。 16、所有违约金发生后在工程进度款内相应予以扣除。]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有计划地组织材料进场,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作业面整洁。现场的施工材料要分类、分型号堆放整齐。生活垃圾须集中堆放、定期清理。 2.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制度、消防管理制度、防风防汛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防尘治理(六个100%)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工作要求并形成管理档案。 3.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4.中标人搭设办公、生活驻地前,须将驻地建设方案报招标人批准,未经批准搭建或未按批准的方案搭建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工或重建,且须支付招标人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5.中标人自进场至项目竣工前,必须配备管线探测仪,要求仪器具备探测埋深≤3m的各种能导电管线(包括电力、通讯、给水、燃气),中标人未按要求配备的,须支付招标人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6.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行业、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管理要求,且须执行招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卫生、应急处置全面负责。 7.需设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中标人应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工程一切险,保险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取得竣工备案证之日止,上述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另行计算。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招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9.开展施工风险源辨识,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0. 安全生产费用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需专款专用,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11.项目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施工现场带班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档案。 12.按要求制定消防、防风防汛、及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与招标人制定的应急预案相对应。 1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妥善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行业及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如果不能达到要求而返工,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中标人拒绝返工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有资质第 15 页/共 62 页16.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的单位完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费用,并不得有异议。 15.中标人需执行珠海市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洗车槽,按要求搭设施工围挡并设置喷淋系统,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雾炮机,定期洒水降尘,出入现场的车辆必须冲洗。如违反相关规定,中标人须全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清理现场等相关费用以及相关处罚所带来的后果。 16.中标人需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气象、水文及周边构建筑物和既有市政管网的影响。 17.执行招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企业文化宣传管理要求。 1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中标人应立即妥善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行业及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9.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本项目宣传栏,在临建办公区适当位置放置,相应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降幅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考虑。 20.场地布置基本要求: (1)施工区临时设施及平面布置方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分别编制)应进行专项设计,并报监理审批。 (2)施工区临时设施及平面布置方案设计应包含大门及附属设施、围挡、临时休息区、材料堆放场等,场地布置应科学合理。 (3)施工区现场设施应满足消防、防洪防涝、环境保护、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要求。 (4)施工道路规划宜永临结合,并要求实现人车分流,尽可能形成环形通路,保障场内交通安全。 (5)施工区内除基坑开挖及围护结构施工区域外所有区域应进行场地硬化或绿化处理。 (6)施工区应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划分清晰,并有效分隔。 (7)施工区主出入口外侧应设置“十牌一图”等项目相关标牌。 (8)施工区应设置不少于一处可移动式厕所,移动式厕所每天要安排专人负责清理,保证现场环境卫生。 21.中标人应当与所有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加强履约管理。 2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关于全面实施房屋市政工程环境监控及用工实名信息化监督管理的通知》(珠建质[2021]15号)、《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的通知》(珠建质[2021]50号)文件内容,落实硬件和软件的配备。 23.边坡支护安全生产: (1)安全技术要求: ①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对特殊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②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帮挂安全带的绳索牢固地栓在可靠的安全桩上。边坡施工应设置安全通道,边坡上方有人作业时下方不准停留人员或人员通行。 施工中如发现坡体有滑动、崩塌迹象和危及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通知监理单位。弃土下方区域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下方地坪暂时封闭。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保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保证其完好状态。 (2)应急处置措施: 当边坡变形过大,变形速率过快,周边环境出现沉降开裂等险情时,应暂停施工,并根据险情状况采用下列应急处理措施:坡底被动区临时压重;坡顶主动区卸土减载,并应严格控制卸载程序;做好临时排水、封面处理;临时加固支护结构;加强险情区段监测;立即向监理单位反馈信息,及时按施工现状开展勘察及设计资料复审工作。 (二)违约处罚: 1.中标人因违反安全管理要求,未及时整改被招标人约谈的,招标人可以视情况要求中标人停工整顿,并每次需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略)元的违约金,发生3次以上,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2.由于中标人责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除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每次支付施工合同总价0.5%-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因中标人责任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除有正当合理理由外,经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每人次需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每次需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5.且因施工安全、卫生、环保问题被媒体曝光、市民投诉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的,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至30000元/次。 6.所有违约金发生后在工程进度款内相应以扣除。]16.9材料设备性能及使用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其它事项 [材料、设备管理: (1)材料设备管理规划:中标人提交施工图时应对工程建设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应列出清单,编制材料设备管理规划一览表,材料品牌档次需向招标人报审,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厂家考察:中标人提交的材料、设备报审资料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组织对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考察,相关的考察费用在报价降幅中综合考虑,以检查是否满足合同文件相关要求。 (3)材料报审、封样:主要材料、设备,中标人需提供该材料设备实物样板,经招标人和监理共同批准后,按照封样样品进行采购,若中标人违反以上要求,将处以2万元/次的违约金。样品一式三份,中标人、监理及招标人各1份,中标人需成立材料样品库陈列室,专人管理,并设立样品台账。 (4)如果中标人违反了关于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定,在监理人发出有关修复或退场处理、替换不合格材料、设备的通知或指令后的14天后,如果中标人不遵守该通知或指令,招标人除有权处以每次最高10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可请他人将不合格材料、设备移出现场,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5)中标人未能履行对其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验的约定,及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约定,每次应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16.10设计以及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其它事项 [1.材料设备变更时按以下原则进行: (1)性能和质量不低于原确认的品牌; (2)需取得招标人同意。 2.中标人不能以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损失为理由要求招标人赔偿。 3.中标人拒绝执行招标人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的变更时,自变更发出之日起,每拖延一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 2000元/天的违约金,导致工期延误时,按工期延误并罚]。第 16 页/共 62 页16.11 承包风险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0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100 ]%。由于招标人、中标人外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的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含本数)/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之内的部分,招标人将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1.中标人应定期上报项目管理日报、周报、月报及其它报表(如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 2.根据实际需要,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协调会、论证会及各种专项会议并给出指导意见。 3.中标人专业分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等招标人认为必要的项目,可对招标方案、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并有权参与承包商考察,并对相关分包中标单位的资质、经验、企业信誉等进行审核。 4.中标人负责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如排水、排污许可)、建筑垃圾消纳、食堂卫生许可、扬尘治理、夜间施工等手续并承担费用。 5.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新公益广告和宣传内容,广告内容须符合珠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6.各种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须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清理干净并运出现场,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在报价降幅中综合考虑。 7.由于场地限制,用地红线范围内无法搭设临建设施,中标人如需在场外搭设临建,需按政府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树木迁移、场地平整、排水、排污、接水、接电等现场工作,涉及费用由中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8.中标人负责协调工程施工中各种内外关系,包括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周边居民的关系,因周边环保要求(如夜间施工噪声投诉)所引起的施工降效、不能连续施工或延误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举办质量月、安全月、消防月及观摩等活动,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另外支付。10.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开展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金额不得超过已审批的概算金额,中标人提供的设计成果无法满足合同约定及相关质量标准的,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 11.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回复、答复招标人的设计方面问题或疑问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每次支付人民币3000元的违约金,发生3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每次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12.因中标人设计失误而造成工程损失的,中标人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3.中标人对出具的设计变更需提供相应的设计变更经济估算,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人民币3000元/次的违约金。 14.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提供设计管理义务的,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15.中标人设计工作成果中体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不得在今后的招投标过程中由于设计造成“只此一家”才能实现的局面,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人民币2万-5万元的违约金。 16.中标人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分包工作不及时、支付分包合同款项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的,招标人有权视具体情况要求中标人每次支付人民币2万-10万的违约金。 17中标人的设计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提出书面要求及具体意见达2次以上,中标人的整改仍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设计费暂定合同价2%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1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招标文件、合同、设计任务书约定的设计责任,招标人可视情节轻重要求中标人每次(项)按设计费暂定合同价1%-5%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19.招标文件、合同、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的设计管理规定中对违约金的约定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选择按较高者执行。 20.中标人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或仲裁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赔偿款、拍卖费、保全费、评估费、执行费、公证费。 21.因中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进度问题、拖欠工人工资问题、违法违规问题)导致招标人因代建合同业务违约、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等,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由此造成招标人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2.招标文件、合同、设计任务书中对设计范围的约定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选择对招标人更有利的执行,不增加额外费用。 23.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中标人必须保证施工图充分体现招标人的意图,同时保证施工图预算价不高于招标人要求的限额。因设计原因的功能性缺陷和变更签证导致工程造价超越招标人要求的限额,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24.由于中标人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深化设计,中标人不能因为深化设计要求增加工程造价,不能拒绝执行深化设计的要求。 25.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或监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进度,因此造成增加的措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6.设计费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项目设计的所有费用、利润及税金等,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编制费、知识产权、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设备费、管理费、评审费、会务费、加班费、利润、税金、保险、驻场服务、后续服务费、政府行政性收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等材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除了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16.12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第 17 页/共 62 页16.13 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1.履约担保方式为:项目所在地区(珠海市)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或招标人认可的珠海市全资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2.关于履约保函的相关要求:(1)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原件,保函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2)提供履约保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中标人需保证履约保函在整个合同工期内有效且不可撤销,如遇合同超期,中标人应在原保函失效15个工作日前完成履约保函续保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或在保函到期前将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号。 2.退保约定:(1)提交履约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有未决、索偿事宜除外)。(2)提交现金履约金的,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超过总工程量的一半时退还50%履约保证金(无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3.若选择现金的则汇入履约保证金账户。 4.中标人可任选以上一种方式提交履约担保。 5.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7.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东区支行 户名:珠海格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略)]。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 超过+[ ]%(不含本数)或-[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调整超过的部分。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调整超过的部分。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参照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珠海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参考价对比的价差调整人工单价。其他事项 [1.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如遇砂、碎石、石屑(石粉)、水泥、钢材、商品砼、管材、电线电缆、沥青主要材料有价格波动时,以施工期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月材料价的加权平均价与编制预算采用的《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相对比,其波动范围不超过±5%时,差价不予调整;当波动范围超过±5%时,结算时仅调整超出±5%部分,调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且不参与下浮。 2.如施工期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月人工费动态调整系数或机上人工价格与编制预算采用的《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的相对比有波动时,人工价差计取相应的税金后列入结算,不计取其他费用且不参与下浮。 3.施工图预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后,原施工图预算有漏计、少计的工程,其费用均视为中标人已经综合考虑在其他项目中,招标人不予以中标人计价和结算。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拖延、不做为或降低标准进行施工,否则每发生一次,中标人须承担5万元/次的违约金且还需严格按图纸及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 4.造价调整范围还包括招标人和监理确认的变更、工程商洽(含签证)。但中标人对自身的设计、施工的缺陷,应自费修正、调整和完善,不属于变更或工程商洽(含签证),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5.若因中标人设计原因导致建安工程结算价超过批复项目概算金额,则按超过金额的6%扣减设计费,最高不超过总设计费的50%。]第 18 页/共 62 页16.15 造价调整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相对预算降幅=(预算价-中标价格)/(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格)/(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计算,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计算。本工程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其它事项 [1.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洽商按以下原则进行造价调整: ①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已有的项目,其单价按照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单价。 ②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则参照类似项目单价。 ③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也无类似项目的,则按照预算编制原则计算。 ④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未列项目主要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单价计算,《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未列的材料,可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和预算编制单位共同确认。2.结算方式: (1)本工程设计费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10 号)文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所载标准并结合设计费中标费率,具体如下: ①专业调整系数取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量比例为55%,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量比例。 ②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审图机构完成审查之后,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以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建安工程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及后期设计变更等引起的预算价变化)与管线迁改建安工程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及后期设计变更等引起的预算价变化)之和为收费基价的计费额(计费额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附表一《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中的计费额),按以下计算方法对设计费进行结算: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设计费中标费率-招标人确认的违约金。 ③本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计费额在设计工作全部完成的情况下,按全部工程量、不分专业统一计算。 (2)建安工程费结算价=[经财审部门批复(或备案)后的施工图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及后期设计变更等引起的预算价变化)+设计变更+工程商洽(含签证)]×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材料费调差+人工费调差-招标人确认的违约金,最终结算价以财审部门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本项目施工预算采用清单计价,计价原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范: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89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定额采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预算编制所采用基准期《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按第一版图纸正式下发时最新的《珠海工程造价信息》作为基准期,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市场询价编制。预算编制协商不一致时参考《珠海投资项目造价编审工作指引(2020年版)》(珠财审通[2020]5号文)相关约定编制工程预算。 (3)管线迁改费结算方式:[经财审部门批复(或备案)后的施工图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及后期设计变更等引起的预算价变化)+设计变更+工程商洽(含签证)]×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材料费调差+人工费调差-招标人确认的违约金,最终结算价以财审部门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3.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对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并作为项目结算和决算的依据]。第 19 页/共 62 页16.16 合同价款支付预付款 [ ]。进度款 按照施工进度每月支付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 ] %(含本数)。结算款 结算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之内完成,结算的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价格的[ ]%。保修金 [ ]。其它事项 [1.设计费支付方式: (1)中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完成前期各项合同价款报审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规划、海绵、环评、审图等),且施工图预算经相关单位审定后,累计支付至设计费合同结算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结算价的100%。 2.建安工程费支付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交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不低于预付款金额的预付款担保(有效期不少于一年),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暂定总价(不含暂列金额)的30%。预付款从支付第一期进度款开始平均分四期等额扣回。如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当期预付款,则当期剩余部分预付款延至下期进度款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 (2)进度款:每月25日前报送进度款申请,按当月完成并经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工程量(相关资料齐全)的80%支付进度款。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经财审部门批复(或备案)后的施工图预算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扣除暂列金额)×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项目交付使用良好,在申请获项目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在招标人完成一审结算后,按不高于一审结算价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及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按照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香府办〔2021〕10号)相关内容或政府相关最新文件规定内容执行。 (3)结算款:中标人须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0日历天内报送工程竣工结算,经财审部门审批结算后支付至建安费结算价的97%。 (4)保修金:为财政部门审定工程结算价的3%,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质量规定及合同约定。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在缺陷责任期满且中标人完成缺陷责任期保修义务后30个日历天内,保修金由招标人一次性无息付清。 3.管线迁改费用支付方式: ①进度款:每月25日前报送进度款申请,按当月完成并经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工程量(相关资料齐全)的80%支付进度款。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经财审部门批复(或备案)后预算价(扣除暂列金额)×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项目交付使用良好,在申请获项目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在发包人完成一审结算后,按不高于一审结算价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 ②结算款:经财审部门审批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 ③质量保证金:为审定工程结算价的3%,在验收合格后两年内履行完保修义务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中标人须在每次付款时间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按招标人管理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进度确认表、付款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时间、税率等)等资料并经招标人审查通过,否则,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的税金后支付,由此造成的付款延误相关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支付专户管理办法》(珠规建建规〔2017〕1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户相关事宜的通知》(珠建市2019第36号)及《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珠建市〔2021〕12号)要求。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的格式及内容与招标人、监管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6.本项目所使用资金为财政性资金,相关费用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具体支付流程按财政资金规定的支付流程办理。如因财政支付流程或审计等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引起的款项支付期延误的,相关款项支付的日期顺延,中标人不能以此为理由来延长工期、增加费用或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7.签订合同17.1 签订合同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30天。其它事项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8.1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重新招标]。19.废除中标第 20 页/共 62 页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19.2废除中标处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附件1:《三溪路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任务书》,附件2:初步设计文件]。20.附件列表20.1 附件项目建议书[ ]份,附件编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份,附件编号:[ ]。规划设计要求[ ]份,附件编号:[ ]。地形图[ ]份,附件编号:[ ]。建设用地红(蓝)线图[ ]份,附件编号:[ ]。项目位置示意图[ ]份,附件编号:[ ]。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设计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招标工程量清单[ ]份,附件编号:[ ]。其它事项 [ ]。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说明内容 [一、设计管理: 1.中标人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设计依据文件及设计的基础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任何不明晰、错误、失误或缺陷,应在收到文件资料后7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如在此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视为中标人认可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一般材料选用和设备系统的设计,则应在设计阶段就提出有关技术参数及其建议的设备型号和规格;所选用的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参数须有三家及以上产品制造商可以满足。 3.中标人应组织建立限额设计控制程序,明确各阶段及整个项目的限额设计目标,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实现对项目费用的有效控制。中标人因不符合限额设计而进行的修改工作量,不得另外索取费用。 4.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成本控制,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正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5.如中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服务内容和招标人的要求或未能通过技术性审查、主管部门审批,且中标人怠慢修改或经3次以上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该项工作(委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赔偿对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进度管理: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向监理单位和招标人提交一份项目总控计划。总控计划包括:报建、设计、施工和各分部分项、竣工验收进度计划等。 2.总控计划经招标人批准后,中标人应对总控计划进行分解,分别编制采购年、月、周进度计划,分项编制分包招标及进场计划、做样计划、样板报验计划等专项计划,各类计划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 3.中标人负责组织月度计划协调会、周例会、每天碰头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按照合同要求,明确责任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内容和任务、明确完成时间。 4.在中标人的作业人数、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等资源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书面指示要求中标人增加资源投入的情况下,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要求的时间增加相应资源投入,招标人有权从要求的最后进场日期第二天开始,按每天5000元进行处罚。 5.为完成本工程节点目标,中标人采取的相关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另行计费。 6.中标人须在每周周五前,通过无人机拍摄一套10张以上彩色照片给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展示工程形象进度。相关费用(包括无人机)由投标人在报价降幅中综合考虑。 三、其它承包风险: 1.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中标人必须保证施工图充分体现招标人的意图,同时保证施工图预算价不高于招标人要求的限额。因设计原因的功能性缺陷和变更签证导致工程造价超越招标人要求的限额,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2.由于中标人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深化设计,中标人不能因为深化设计要求增加工程造价,不能拒绝执行深化设计的要求。 3.在施工过程中,若招标人或监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进度,因此造成增加的措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工程维修: 中标人需组建专业的维保队伍,确保招标人报修问题专人跟进、限时解决。维保中如果出现第 21 页/共 62 页21.1 说明事项重大/疑难问题时,中标人须制定有针对性的维修方案确认,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中标人维修不及时,或两次维修不合格的,招标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从中标人质保金中扣除,中标人需无条件认可第三方维修费用。 五、本工程过程管理及工艺主要要求如下: 1.施工前准备工作: (1)施工前应将道路范围内因场地平整或其他邻近工程施工产生的废土、淤泥全部清除。(2)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控制各种污染源,防止污染通过周边排洪渠进入海域。 2.路面施工: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2014)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中有关条文进行施工。 3.路面结构层施工要点: (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路面规范有关条文进行施工。 (2)沥青混合料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充分利用同类道路与同类材料的施工实践经验。 (3)经设计确定的生产配合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生产过程中,如遇进场材料发生变化,必须对材料来源、材料质量、数量、供应计划、材料场堆放及储存条件等进行检查,经检测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马歇尔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调整配合比,使沥青混合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持相对稳定,必要时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4)在雨季施工时,应特别注意天气变化,勿使水泥稳定材料遭受雨淋。降雨时应停止施工,但已经摊铺的水泥混合料应尽快碾压密实。雨后重新开始施工时,应彻底排除下承层表面积水。 4.管网工程施工要求: 4.1铺设管时,应严格按照该管材的施工要求施工。 根据《珠海市公路局关于道路项目雨污水管道用材事宜的函》(珠路函【2018】537号)文件要求,雨水管道一律使用优质钢筋混凝土类管材,污水管道一律使用球墨铸铁管。 4.2污、雨水检查井的井顶高程和路面设计高程一致。给水阀门井位于铺装地面下,井口与地面平;在非铺装地面下,井口应高出地面5cm。检查井根据相关规范设置防坠措施(防坠网、防坠篦等)。 4.3管线沟槽的宽度应便于管道铺设和安装。应考虑夯实机具便于操作和地下水便于排出,沟槽的宽度及边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管线沟槽回填前应清除沟槽中杂物,并排出积水,不得在有积水的情况下回填。] 4.4管线施工要注意对邻近建(构)筑物的保护与维护。若因地形或地质条件或其它不可预见原因而使基坑开挖受限,现场施工需对基坑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 5.苗木要求: 中标人需按照封样的景观材料进场,并提供选苗照片进行初步筛选。苗场号苗选定的乔木形态后,对各方选定的植物做好记号,严格按照号苗时确定的乔木进场。 (1)树木必须健康、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生长旺盛而不老化,树皮无人为损伤或虫眼。所有苗木的冠型应生长茂盛,分枝均衡,整冠饱满,能充分体现自然景观美。严格按设计规格选苗。 (2)种植前应对苗木进行修剪,剪除枯死枝、病虫枝及影响观瞻部分,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防腐剂。 (3)成列的乔木应成一直线,并按种植苗木的自然高依次排列;自然点植的花草树木应自然种植,高低错落有致。种植乔木要放有机肥,有机肥与土球底拌在一起种植时接触间应铺放一层约10cm厚没有拌肥的不含杂物的种植土。(4)本项目绿化养护期为12个月,养护期内,应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等。 6.边坡支护要求:(1)边坡工程治理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防护方案,详细组织施工顺序、运输便道等,且需组织专家评审,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无论方案如何实施,结算时费用不予调整。 (2)土方开挖:土方开挖按照"分层、分块、对称、平衡、限时"的原则进行,具体应结合现场实际。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注意控制土坡的高差和坡度,放坡开挖时,施工单位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土体滑坡,无论方案如何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在综合单价中包干。 (3)边坡支护工程施工时,边坡开挖坡率、平整度,锚杆工程孔位间距、孔径、成孔角度、孔深、水灰比、锚杆(索)直径、长度,格构梁工程等内容需按设计要求实施,且通过监理单位和招标人验收通过。(4)除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边坡监测外、中标人还需编制施工监测方案并开展边坡监测工作,实时监测边坡稳定性,做好应急措施处理。 7.设计成果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设计任务书》,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成果提交要求予以调整。 8.项目现场情况说明和施工相关要求: (1)招标人按现状提供施工现场条件,施工场地平整、地面障碍物清理、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施工排水、排污、施工便道、施工临时用地(包括材料堆放场地、机具停放场地、搭设临时设施场地等,其中临时用地使用费,由发包人按相关文件报批、支付,中标人需积极配合)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2)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环保措施费、运距、泥浆、商品砼运距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费用不予调整,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3)为满足施工期间项目沿线企业和居民的基本交通运输要求,由中标人负责临时道路的修建、养护、拆除及清运,以及按交警和城管部门要求落实交通疏解措施,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4)临时设施的搭建及拆除、招标人及监理驻场使用的办公场所和宿舍由中标人负责,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5)施工影响范围内的设施保护。中标人在施工前,应探明现场、核对图纸,复核施工场地内及邻近的管线(包括地下和架空的高低压电缆、光缆、供水管、燃气管道、排水管道)、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障碍物等,避免施工时造成损坏。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现有施工条件可能造成的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降水、排水等增加的措施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周边企业、居民的建(构筑)物等不受损害,所需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无论方案如何实施,结算时费用不予调整,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8)本工程与市政管网接口的施工费用,如果出现工作界面划分不清楚的,则未明确部分由投标人完成。 (9)因相邻标段或周边单位必要的通行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临时通道,中标人应积极配合。 (10)项目拆除的具有回收价值的废旧物资,由中标人负责保管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废旧物资包含但不限于现状供水管、电缆、光缆、苗木、箱变。中标人未按要求办理移交或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旧物资评估价值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11)本工程涉及土石方余渣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余渣利用管理的通知》(珠府函〔2022〕1号)要求执行;在土石方余渣处置完成前,本工程涉及土石方余渣处置如有最新规定,经招标人或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最新规定执行。 (12)危大工程:本工第 22 页/共 62 页程涉及的危大工程(深基坑工程、拆除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在技术标书中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中标后中标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所需评审、论证费用等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13)在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对地质勘探、物探等资料和设计文件认真审查,认真进行图纸会审,编写施工技术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总体技术交底。中标人根据工程量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严格按设计技术参数、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等要求明确各施工参数、施工工艺及施工工序,确定机械设备及配备人员数量,明确质量检测监控措施。中标人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9.进场后,中标人根据本工程建设目标,需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规划,提交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审批。 10.审计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等单位对于本项目的审计工作。 11.配合第三方完成工程相关的测绘、监测、检测、测试、试验等工作。 12.中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不得以造价还未确定等为由拖延推迟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工期违约条款对中标人进行违约处罚。 13.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管理,坚持落实纪要、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文明规定等要求执行,如未按要求实施,招标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进行整改,仍不整改,中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1000-10000元的违约金。14.未尽事宜,按设计图纸、现行施工规范执行。]其它事项 [ ]。21.2 ; ;:第 23 页/共 6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需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将相关规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增加新的章节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相关条款中进行标识。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1.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 2.以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外,须同时在资格函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的关于保函业务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函(如由基本账户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银行保函的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应同时获得联合体各方授权。3 营业执照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若为电子证书,则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第 24 页/共 62 页4 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若为电子证书,则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各自提供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6安全生产许可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电子证书,则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主办方需提供。7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广东省外)投标人提供。8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查通过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第 25 页/共 6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9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略)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彩色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0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提供加盖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仅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11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12其它不合规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情况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第 26 页/共 6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费率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费率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内容格式 内容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3 其他不符合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经济标书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不符合本表评审内容要求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中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第 27 页/共 6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1 设计2 设计管理方案 方案目标明确,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详细的管理流程,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3 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分析对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技术分析准确,有简明扼要且可操作性强的应对措施,建议合理可行。4 质量保证与进度保证措施 对质量和进度的控制措施。5 施工6 总体概述 对项目的总体认识、论述过程、总体组织、总体设计、总体计划、综合措施情况。7 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情况。8 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控制及材料检验措施情况。安全管理防护方案、防护措施情况。 环境保护管理、污染物处理及排放处理措施情况。9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关键路径和进度控制措施情况。10 资源配备计划 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管理措施需要的主要机械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及安全 防护用品情况等。11 施工现场规划 满足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需要的总体布置情况。12 合理化建议 结合实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13 其他意见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第 28 页/共 62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 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过往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情况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报告)。 提供不超过三项。2 纳税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来的纳税状况。 纳税证明等。3 企业获奖情况投标人近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获奖证书等。 不超过三项。4 机构状况 投标人派驻项目地机构状况。 营业执照。5 企业信用评价情况信用评价等级(联合体投标时为施工方) 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查询截图最终以开标会议上在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一览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考察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质询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清标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第 29 页/共 62 页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4.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 (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第 30 页/共 62 页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第 31 页/共 62 页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选取时补足。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第 32 页/共 62 页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票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3.2。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人增加一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一次票决定标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第 33 页/共 62 页(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公告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34 页/共 62 页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1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1.2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3存在澄清与答辩情形以外的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 2.拒绝投标的情形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5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珠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2.6为失信被执行人(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2.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第 35 页/共 62 页3.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投标报价、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进行复核,发现异常情况可通过招标人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要求重新评审。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5.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含电子公章),或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含电子签章);5.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5.5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未按照经济标评标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10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11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5.12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11、5.12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9、5.10、5.11项认定。应用5.12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第 36 页/共 62 页四、通用条款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总则1.1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2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涉及货币皆为人民币。1.4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5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7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8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1.9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可以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3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8.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第 37 页/共 62 页1.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3.施工合同3.1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1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4.2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 5.招标议程安排5.1招标议程安排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5.2招标公告未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3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公告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发布。 6.投标有效期限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7.投标资格7.1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7.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7.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第 38 页/共 62 页付;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2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相关要素应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单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出具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公告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保单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保单,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 9.5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招标终止;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第 39 页/共 62 页9.7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9.7.1放弃中标的;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10.2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0.3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1.投标文件11.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11.3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XML2.0格式编制。11.4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11.6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11.8投标文件经济标书的制作应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软件测评结果的通知》”(粤标定函〔2019〕48号)公布的计价软件公司开发的计价软件。11.9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2.1 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12.1.1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12.1.2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第 40 页/共 62 页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12.2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13. 细微偏差修正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13.2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3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一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 14.资格审查委员会14.1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 15.评标委员会15.1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15.2适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16.定标委员会16.1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组建。 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7.1开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公告。17.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17.3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第 41 页/共 62 页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17.4《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8.签订合同18.1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2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19.废除中标19.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19.1.1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19.1.2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3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19.1.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9.1.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19.2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第 42 页/共 62 页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开标1.1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2开标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1.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保单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拒绝投标情况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1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2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1.10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11开标结果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4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第 43 页/共 62 页2.7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2.8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9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 3.评标环节入围会3.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3.3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3.4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5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6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结果表》,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 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 4.评标4.1 评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4.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4.3 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4.5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5.1 交易系统对各投标人的XML文件进行辅助评审。4.5.2 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参考交易系统辅助评审结果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3 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4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6.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4.6.2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7 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4.7.2 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7.3 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4.7.4 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 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8 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 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10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第 44 页/共 62 页4.11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13 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规定排序,在被淘汰的排名靠前的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10家投标人进行评标,若经过补充选取,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4.14 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4.15 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5.定标5.1定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5.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定标会议开始,宣读定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4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5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5.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第 45 页/共 62 页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 通用格式 标书封面2. 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3. 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4. 技术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5. 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经济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6. 业绩信誉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46 页/共 62 页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投 标 文 件(标书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 投标保函/保单无需封面。2.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7 页/共 6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包装内容:□投标保函/保单项目名称: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8 页/共 6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下称受益人):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月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单位地址:日期:第 49 页/共 6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招标人企业名称 (下称受益人):鉴于 投标企业名称 (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标段编号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单位地址:日期:第 50 页/共 6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样式由各保险公司定,但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中必须包含以下特别约定:一、投标保证保险期间至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二、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投保人在接受本投标保证保险时,视为已了解本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签订合同时向被保险人提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3.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投保人放弃中标的。5.投保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被保险人串通投标的除外。三、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保险人享有向投保人追偿的权利。四、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我方收到被保险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达成赔付意向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第二条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以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准。五、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投标保证保险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七、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被保险人支付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我方的保险责任终止。八、本投标保证保险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投标保证保险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第 51 页/共 62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52 页/共 62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53 页/共 62 页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招标人名称):(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投标事项签订如下协议:1.(某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投标人的主办人。2.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投标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3.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以主办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如下: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范围(单位名称)(主办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5.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按照以上职责分工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单位名称)(主办方)(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备注:本协议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54 页/共 6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5.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文件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承包合同约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工程项目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11.保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不低于内地建筑施工企业。12.保证在开工前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完成合同备案,开设银行账户。13.保证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满足粤建市〔2009〕8号文及珠规建建〔2010〕48号文的规定,其中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专项条款第一章第5.1项要求,同时保证中标后按招标人及横琴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执行。其中,第11条至第13条仅适用于港澳企业。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55 页/共 62 页经济标书格式: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函(珠海格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投标报价:(1)设计费报价(大写):百分之 ,(小写):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2)建安工程费报价(大写):百分之 ,(小写):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二、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上述报价承接 项目。三、本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人如中标,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备注:投标报价函无需单独盖章。 投标人制作经济标书时务必按“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标书封面”制作经济标书封面,并且经济标书封面必须按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第 56 页/共 62 页投标文件格式: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序号响应要素序号业绩信誉名称 业绩信誉概况12……注:本表填写后转为 PDF 格式附于业绩信誉标书中。第 57 页/共 62 页三溪路建设工程(二期)设计任务书珠海格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二二年六月附件 :《三溪路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任务书》第 58 页/共 62 页第 1 页 共 4 页1.项目背景2018 年 3 月 1 日,珠海市发布了《珠海市 201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提出开展新一轮城市总规编制,促进城市“东接西拓南进北联”,尽快拉开城市建设框架。打造开发强度适中、产业聚集高端、生态环境优美,与澳门交相辉映的珠海城市新中心。通知同时明确提出了“推进三溪产业小镇、丽珠旧厂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推动上冲、东桥、翠微、永丰等城中旧村更新项目启动改造。出台老旧小区更新管理办法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标准。”2018 年 3 月 14 日,市政府召开“研究香洲区需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的市府办公会,会议明确提出支持将珠海市科技创新中的新选址落户在三溪科创小镇,要求科创小镇优先推进产业项目,严禁成为地产项目,市区两级政府已明确科创小镇以科创产业发展为主导方向。项目地理位置图2018 年 5 月~2020 年 5 月,市领导、市国资委、香洲区委和格里集团党委等领导先后到三溪科创小镇开展调研,明确会议明确要求加快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以第 59 页/共 62 页第 2 页 共 4 页集成电路、智能制造为核心的数字经济产业特色小镇,为香洲区扩容提质和经济增长作出贡献。为珠海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进一步搭建中心城区精明发展、精品建设的重要平台,指导城市近期开发建设,同时适应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凤凰山旅游小镇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正是在此背景下展开。2.项目建设目的本项目是凤凰山旅游小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本项目的建设有效缓解了国道 G105 交通压力,提高片区乃至珠海市城区交通出行效率的需要。3.项目招标部分工作范围和任务3.1 研究范围根据珠海市和香洲区两级人民政府会议研究,三溪路按照分期立项和建设,三溪路(一期)已于 2021 年 10 月开工建设。本次研究对象为三溪路建设工程(二期),该项目分为东西两段,东段的建设范围为福溪路(原南溪路)至创源路,西段的建设范围为金溪路延长线至规划路,路线长度共计为 1.957km,其设计桩号详见下表所示:项目建设范围一览表分期 宽度(m) 起点 终点 长度(m) 备注二期45 CK0+000.0 CK0+628.8 (略)8福溪路至创源路(原青松路)30 BK0+000.0 BK1+328.0 1328.0 金溪路延长线至厂区规划路第 60 页/共 62 页第 3 页 共 4 页项目分期建设情况示意图3.2 研究内容1、市政道路工程三溪路(二期)东西两段的总体设计、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涵洞工程、管线工程、海绵城市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景观工程、喷灌工程、缆线管廊工程、截洪沟工程。2、垃圾填埋场场坪整治工程三溪路西段 BK0+330~BK0+980 从既有垃圾填埋场通过,研究内容包含垃圾填埋场开挖处理设计、场地边坡支挡设计、坡面防渗和景观绿化工程设计,BK0+710 处既有渗滤液池的拆除和迁移设计。3.3 项目招标工作任务1.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2.协助完成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成果的报批及评审工作;3.提供本项目施工阶段的设计现场配合服务。3.4 各阶段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 66 个日历天,以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下达设计任务之日起开本项目第 61 页/共 62 页第 4 页 共 4 页始计算(不包含咨询、设计文件审查审批时间),具体如下:1.招标人下达设计任务后 45 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审施工图设计内审版及送审版,在取得内审和送审意见后 14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定版。2.施工图审批通过后 7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正式成果文件。3.5 项目工作控制要求按《凤凰山旅游小镇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珠海市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和国家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必须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相关部门规定所要求的深度。各阶段工作成果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并通过。3.6 成果文件要求:其他说明: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成果提交要求予以调整。3.7 设计文件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应要求,满足公司标准化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可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预算不超概算,概算不超估算。3.8 相关限额设计要求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3.9 项目特别注意事项及要求:本工程分布于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山旅游小镇内,沿线道路和排水规划修编正在开展,后续将根据规划条件调整工程设计。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1为预审查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正式文件6 施工图纸2 工程施工图初步简本 6 施工图纸3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6施工图纸(电子光盘两张(含PDF 和 DWG、DOC、XLS 格式)4 施工图设计文件 8最终版的电子文件CAD\WORD\PDF)第 62 页/共 62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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