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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昌河牌微客机动车转让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一辆昌河牌微客机动车转让 | ||||||||||||
二 | 项目编号 | **** | ||||||||||||
三 | 委托方 | **** | ||||||||||||
四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内容 | 车牌号 | 车辆识别码 | 注册日期 | 行驶里程(公里) | 保险期限 | 年审期限 | 转让底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
昌河CH6328Ei | 皖A98089 | LKDB152322D078254 | 2003.4 | 约21万 | 不详 | 不详 | 1500 | 500 | ||||||
1、该车自2012年4月起至今未经年审且无购买保险,因该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办理过户等一切手续产生的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2、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应持相关证明至转让方,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移交等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五 | 竞价阶梯 |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 10元 或其整数倍。 | ||||||||||||
六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新起点****事务所出具了报字(2014年)第0178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
七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2015年3月 3日9:00始至2015年3月30 日17:00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5年3月 3 日9:00始至2015年4月1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
八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 ||||||||||||
九 | 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 (一)标的以现状移交,转让公告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标的在拆解(拆除)、运输等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二)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其办理,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过户完毕后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车辆(车牌号不随车转让)。 (三)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了解并办理,转让方负责协助,如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转让标的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责任,车辆过户及交接前的由转让方承担,车辆过户及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车辆,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及各项税费交纳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转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产转让标的情况说明 3、资产转让前置性条件 4、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及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上级主管单位批复 6、其他 以上材料意向受让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中心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八)任何要求澄清本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九)********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十)在公告截止时间前,********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十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
十一 | 买受人的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优先购买权:无 | ||||||||||||
十二 | 项目报名 | (1)会员注册 ①本项目只接受****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意向受让方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②办理会员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二楼服务大厅会员审核窗口。 ③报名人可进入****网站(http://ggzy.****.cn)会员专区下载《产权交易会员操作手册》。 (2)报名程序 ①完成会员注册的意向受让方可进入会员系统对有意向的标的进行报名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报名。报名申请时填写的己方缴款账户须与报名人会员****银行账户一致。 ②会员报名成功后须采用转账的方式纳报名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会员可登陆会员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下载该项目相关文件并进行竞价操作。 ④具体竞价流程请参见《产权交易会员操作手册》第十八页。 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十三 | 竞价保证金支付 | 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 ||||||||||||
户名: | ****中心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路支行 | 账号: | 767********948745 | |||||||||
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银行账户,向转让标的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足额汇入竞价保证金;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逾期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十四 | 竞价保证金处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退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十五 | 成交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 竞价结束后,********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受让方于公示期满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六楼651室领取《中标通知书》。如公示期内有质疑,则中标通知书推迟发放,等候项目负责人电话通知。 | ||||||||||||
十六 | 违规行为处置 | 受让方有如下行为,********中心)有权报督查部门处理,经批准后取消其受让资格并予以处罚: 1、被查实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2、不符合受让条件的; 3、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 4、未按照公告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及服务费; 5、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 ||||||||||||
十七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款的2.5% ****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向********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十八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刘良富 ,联系电话:0551-****8108 | |||||||||||
会员报名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0551-****3841、****3842 | |||||||||||||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傅工,联系电话:0551-****3696(651房间) | |||||||||||||
十九 | 技术支持 | ****呼叫中心 电话****503300 | ||||||||||||
二十 | 其他 | 产权会员注册地址:http://ggzy.****.cn/HY/ | ||||||||||||
****
附件1:
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1、本次竞价是依照《**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产权交易会员操作手册》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本次转让标的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3、网络动态报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4、凡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竞价须知》及《产权交易会员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5、本次转让标的:详情见本项目公告。
6、“网络动态报价方式”流程如下:
(1)阅读须知。意向受让方须仔细阅读《产权交易会员操作手册》以及本《报价须知》。
(2)了解标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日前通过会员系统办理报名手续及竞价保证金缴纳手续。因逾期未办理会员报名手续或未成功缴纳竞价保证金导致意向受让方不能参与竞价的,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参与竞价。已完成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可通过会员系统参与竞价。
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①《转让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详见项目概况第五项。
②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受让候选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受让候选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5)成交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结束后您可以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我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如无人提出异议,将出具《中标通知书》。
7、意向受让方不得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免责条款
(1)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受让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的,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会员操作手册》,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意向受让方使用。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
****
附件:2
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 。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 出具的 号《评估报告》。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对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二)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路支行;账号087********0330005096)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
(二)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产权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责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接手续的,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 的标准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若甲方逾期超过(个月)仍未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 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 个月)内 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合****管理局备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中心)留存1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一辆昌河牌微客机动车转让项目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 ****
********中心)受****委托,2015年3月 3日发布公告,对****一辆昌河牌微客机动车进行公开转让,2015年4月1日确定了受让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转让标的 | 受让方 | 成交金额(元) |
昌河CH6328Ei | 沈谦 | 1510 |
公示期:2015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7日。
项目负责人:傅工,联系电话:0551-****3694、****3703。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业务管理部提出质疑,联系人:刘堃,联系电话:0551-****3642。也可直接向****项目代理部负责人何平反映,联系电话:0551-****360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0551-****3530;若对投诉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向督查处反映,联系电话:0551-****3528;****纪委派驻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51-****3532。
特此公告。
****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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