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读路(**路-永玄路)工程招标文件
耕读路(**路-永玄路)工程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广场1号楼A座
联系人:范斌
电话:
136****465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市临平区临平****园区503
联系人:曹俊杰
电话:153****3258
1.1.4
工程名称
耕读路(**路-永玄路)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乔司街道吴家村道**起**路,南至永玄路。
1.1.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1
资金来源
及比例
自筹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8
0
01
7-
4 -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明确内容。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365 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7月1日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及
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招标工程是否
允许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见本须知前附表10.5 。
1.12.2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其他: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纸(电子版)、招标文件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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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17- 5 -
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
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登陆**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12:88)以不署
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
疑)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2023年06月19日 16:00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
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12:88)、杭
州市公共**交易网(http://hzctc.****.cn)上公开
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
载。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
**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
:
//115.****.212
:
88)、**市公共**交易网(
http
:
//hzctc.****.cn
)
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
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
件发出的形式
同本须知前附表2.2.1。
3.1
投标文件
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资料:
3.1.2技术标(宜300页以内);
3.1.3资信标;
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
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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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
0
1
7-
6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593.4074 万元;
2.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
作为风险控制价,即 474.7259 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 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交纳方式:A、****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
保单、****公司保函、**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
3
、担保交纳要求: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企业所在
地基本账户交纳。
二、银行保函
1、****银行办理在线投标保函,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附
投标保函复印件。若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的,因违反相
关规定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咨询电话:**银行临平支行0571-****5651
三、其它
1、其它投标担保按《关于在**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
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2、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
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银行保函、保
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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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017- 7 -
备注: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按**建筑市场主体警示信用信息记分标准“21 .无故不参
加投标或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对企业进行信用扣分。
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
递交投标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
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
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3.拟派项目负责人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
注:本招标文件的“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
1
)以现金
转账形式,转账
现金不予退还。
(
2
)
以银行保函形式,招****银行提起索赔。
(
3
)以保证保险形式
,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
提起索赔。
(4****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
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格式之外
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
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
(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和要求
1.投标人采用在**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
//115.****.212:88)公布的V2.4.0版本电子投标文件工具,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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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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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件 。电子投标文件工具详见**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
//115.****.212:88))“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更新。
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四
个部分,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条件业绩的汇总)及相
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
2.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
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3技术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
的扫描件);
2.4
商务标: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投标保证
金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1.1
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6日 09:30:00
4.2.2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网(详细上传方式详见:
**市公共**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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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5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
3.其他: / 。
4.2.5
电子投标文件
的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
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
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
3
)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1.
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
临平市民之家
3楼2
号开标室
。
3.开标平台:**市公共**交易网
5.2
开标程序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应使用招标CA数字证书对上传的电
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责
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
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
投标的依据。
(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为0.4
~0.6 ,抽取值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 本项目K1抽取数值共5
个,具体为0.4,0.45,0.5,0.55,0.6;K2--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
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暂定为: 房建工程:0.85~0.95; 市
政工程:0.8~0.9, 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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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7-
10 -
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个20;本项目K2抽取数值共21个,具体
范围为:
0.80,0.805,0.81,0.815,0.82,0.825,0.83,0.835,0.84,0.845,0.
85,0.855,0.86,0.865,0.87,0.875,0.88,0.885,0.89,0.895,0.90
。综合单价评审项目抽取:1项;合理区间K为±15% (K≥15%)。
5.4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
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 1 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
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6.3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商务总报价评分(87分)+综合单
价评分(6分,其中包括2分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信用(
履约)评价评分(5分)+陈述与答辩(若有,2分)。
□①招标控制价
在
25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
5000万元及以上
的市政工程项目: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级为
A级的
得
3
分,信用等级为
B
级的得
2.5
分,信用等级为
C
级的得
1.5分,信
用等级为
D级的得
1
分,信用等级为
E级的得
0分;
□②招标控制价在4000万元—25000万元的房建工程、1000万元
--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信用等
级为A级的得3分,信用等级为B级的得2.75分,信用等级为C级的得
1.75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E级的得0分;
√ ③招标控制价在4000万元及以下的房建工程、1000万元及以下
的市政工程项目:所有企业均不计取信用分(评标时均按满分3分
计分)。
□④除房建、市政总承包企业以外的其他施工企业,评标时暂不应
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均按满分3分计分。
6.3.1
评标基准价的
确定方法
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 :详见评标办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1 个。(1~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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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
0
1
7- 11 -
的人数
7.1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12:
88)、**市公共**交易网(http://hzctc.****.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
后第一个工作日。
7.2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否。
****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
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验,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和**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
3
)近三年(
2
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为准)。
7.4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
2%)。
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同投标担保。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
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8.1
重新招标
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
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
程规模不符的;
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
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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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1
7-
12 -
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
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不符
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招标人异议及
投诉受理电话
: 0571-
****8245 。
10.1
商务标编制
相关规定
****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
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
(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10.2
投标文件
的澄清、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
得超过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
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
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
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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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0
1
7- 13 -
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3
陈述和答辩
(注:投标人应妥
善安排好人员,并
在“投标承诺书”
中填报真实、准确
的传真号码和电
子邮箱地址。拟派
项目负责人不按
招标文件要求参
加陈述和答辩的,
招投标监督部门
将依据《**市城
****委员会关
于深化工程建设
领域转包违法分
包行为治理的通
知》(杭建市发〔
2022〕223号)的
规定,对投标人实
1. 陈述和答辩人: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
书面答复
2. 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答辩对象一般为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
机构)通过短信通知授权委托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项目负责人参
加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
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
(2)从通知时间到答辩开始时间一般为90-120分钟,晚高峰、节
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应适当**。
(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
4.
陈述和答辩时间:确定评审区间后,由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
系所有进入评审区间的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通知拟派项目负责人
参加陈述与答辩,具体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到达时间超过
短信或电话通知时间的视为放弃答辩;地点:**市公共**交易
****中心(**市临平区南大街
265号3楼),具体地点以短
信或电话通知为准。投标单位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后,
应及时回复“ 收到” ;作为短信通知的补充,若在短信通知10
分钟后未收到投标单位回复短信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需通过
****中心)的录音电话再次联系投标单位,两次录音
电话仍无法联系投标单位的,视为“ 已通知” 。 投标人拟派项
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已申请好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
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
份。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
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5.陈述和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 工期、
安全施工 ;****委员会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
评审因素统一拟定。
6
800
17-
14 -
施信用扣分,扣分
相关通知材料将
通过投标承诺书
中的传真或电子
邮箱送达。)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
带资料。
7.关于陈述和答辩的流程和要求: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准备好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现场签到登记情况汇总表(含检查身份信息)、进入评审区间的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预通知情况汇总表、提前准备通知答辩的
短信模板、提前备好陈述和答辩单的电子版供专家在电脑上输入,
防止手写问题答辩人看不清题目。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准备大信封或档案袋、 写字
笔,将印有专家所出考题的答辩单打印15份,密封后在答辩开
始前带出评标区域,中途不得启封。从收到短信时间至到达答
辩现场参加答辩的时间为90-120分钟(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
准)。答辩时间为
30
分钟。
(
3
)进入陈述与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无故不参加陈述与答辩
或放弃陈述与答辩的,将根据《****建设厅关于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由招标人报送监
管部门,监管部门出具责令改正决定书
,予以**省建筑施工企
业不良信息扣1分处理。
(4)除“陈述与答辩”原因造成复评、重评外,其余原因进行
复评、重评的,“陈述与答辩”不再重新进行。
(5)其他要求详见陈述和答辩须知。
10.4
投标人拟派项
目关键岗位人
员社保的说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
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证
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
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有效证
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
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
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6
8
0
0
1
7- 15 -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在建合同工程
的认定及变更
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有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
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
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
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
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
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
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人
)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和**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10.5
否决投标的
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
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8001
7-
16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
可证、业绩条件的;
②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③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情况的(否
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
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安
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
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
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招标人设置了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
6
8001
7- 17 -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
重新招标。
(2)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
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③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
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
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
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
④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
书);
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⑥投标文件中存在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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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7-
18 -
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⑧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
修期要求的;
⑨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不符合计价数据交换标准的;
⑩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初步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否
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
3
)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1)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2)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合
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
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全隐患的;
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
文件要求的;
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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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9 -
标准或要求的;
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技术标评审否决投标情况的(否
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注: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施工工艺、技术按
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否决。
(4)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
文件(即按照《**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版)规定的安全文
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乘以
1.15系数)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②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
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③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④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
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⑤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填报智慧工地相关费用,具体报价应在表
1-3-A-1中体现。投标文件如出现该项零报价或未报价的情况,作
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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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本项目施工周期在6-9月,投标人必须填报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
温费用,具体报价应在表2-5中体现,投标文件如出现该项零报价
或未报价的情况,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填报安责险相关费用,具体报价应在表2-5中体
现,投标文件如出现该项零报价或未报价的情况,作否决投标处理;
⑥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
特征描述)的;
⑦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⑧****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⑨****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⑩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
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⑾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
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它商务标评审否决投标情
况的(否决时需明确引用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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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21 -
10.6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
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关于报价的补充要求:
①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列明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
中,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发布**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
知》(杭渣土领【2020】1号 )及《关于明确**市工程渣土运输
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
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杭城管【
2022】3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办理好
相关备案手续。
②根据
《**市建委转发《**市渣土办关于印发**市建筑垃
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监管技术标准(施行)的通知》( 杭建工
通知(2022)60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建
筑垃圾处置全程闭环数智化管控设备安装、运行及维护费用并列入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报价。
③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
建工(2019)10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扬尘控制及在
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
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④根据 《****委员会关于推进**市建筑施工领域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84号)、《关
于明确**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等
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已考虑安责险预算并计入**
工程造价内,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信用状
况将安责险列入企业管理费中进行自主报价。
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按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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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5.实施BIM的内容: / 。
6.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
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
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7.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8.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
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9.其他:
(1)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
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委员会
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
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
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
2
)
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活
动。
□(3)本项目招标人主要材料及设备中,部分设有三个及以上档次
相当的品牌要求,具体品牌名单后已添加“或相当于”。投标人应
按推荐的品牌、规格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书中明确所选品牌(厂
家)及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
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产品同档次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若未注明品牌、不选择招标人的推荐品牌且未提供同档次的
证明材料的,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所列品牌中任选其一,中标人须无
条件接受。(注:清单中未提供品牌的材料均为国产优质品牌)。
(4)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市最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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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条款中明确。”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设立人
工费分账基准比例,房屋建筑、装饰、桥梁为20%,公路、水运、
水利工程(不含河道工程)为15%,河道、给排水工程为14%,隧
道工程、道**梁组合工程为12%,城市轨道土建工程为10%,道
路工程为8%。
(5)公示期间,拟中标公示候选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拟中标项目经
理(总监或负责人)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
(投标止月上溯6个月)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拟中标公示
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项
目班子其它 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投标截止
月上溯3 个月)证 明材料”。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7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专利、商标、品牌、设计、原产地或生产
供应商均可使用同档次及以上。
(8)1.
“投标人驻派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按投标
文件要求配备到位。2.“投标人驻派现场管理人员”须提供与本
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 纳社保 (投标截止月上溯 3 个月)证
明材料。其中投标人驻派现场主要 管理人员须 提供与本单位签
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投标截止月上溯 6 个月)证明材 料。
3.投标人驻派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包括: 施工:施工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