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
编号: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县四都流域农田生态修复与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委托人:
工程咨询人:
******公司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工程咨询人(全称):、****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咨询有关事项协商
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四都流域农田生态修复与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2.6271亿元
**造价:本工程服务范围一至四部分造价为1.7545亿元
建设地点:**县
建设规模:****水库位于**县西屏镇竹客口村附近,距**县城4km。
坝址位于四都源口,水库集雨面积为10.92km,总库容116万m,大坝正常水
位223.95m,正常库容100万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养殖等
****水库。原水库大坝为粘土心墙坝,坝顶高程226.2m,最大坝高
28.25m。
本工程位于**县西屏、望松街道四都源流域内。工程任务以改善河湖水生
态环境和提升防洪能力为主,兼顾灌溉等综合利用。主要包括在四都源中上游(四
都源水库上游1km****水库****水库加高扩容(下库)
两部分。上库为混凝土重力拱坝,坝顶高程275.0m,最大坝高45.0m,坝顶宽度
4.0m,包括非溢流坝段、溢流坝段、放水阀室坝段。下库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加高后最大坝高35m,包括主坝(老坝加高及两侧延伸)、副坝、溢洪道、泄洪箱
涵。其余为管理区、道路工程(上下库的连接道路、上坝道路)、灌区主供水管
道、库尾生态湿地建设等。****水库及配套输水设施,新增总库容45万
立方米,解决四都灌区高程在190米~230米之间的0.3万亩开发土地达到90%
灌溉保证率的灌溉水量,工程等级为V等;****水库,增设生态水源工程
209万立方米,工程等级为IV等:**两库至四条河道生态环境输水管线约10千
1
类:生态治理下游四都源河道1公里;**库尾湿地22.5亩。
资金来源:各级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融资,其中:各级财政资金35%,社会
资本融资65%,
建设工期:计划于2022年10月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施工工期20个月
二、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综合性咨询“1”(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委托,协助开展工程
建设审批、勘察设计管理、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工程结
算及投资控制、验收及移交管理。按发包人要求,组建专家咨询团队,为项目
实施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2)专项咨询管理“N”(包括但不限于):专题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地勘及测量)、工程设计(初
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采购)、工程监理,其他咨询(水土保持监测及
专项设施验收服务、施工期环境监测服务及环保验收服务、土地勘测定界服
务、土石坝改造技术专题研究)。
具体服务内容在本合同附录A中明确。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专用条件及附录A;
5.通用条件;
6.附录B。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或补充订立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
同均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
四、项目负责人
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姓名:翟行东,身份证号码:510********1064617,注册
证书类别、专业、注册号: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浙133********00594,
职称、证书号:高级工程师、G****19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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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进度管理目标:施工工期不超过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工期,且整体项目进度
满足招标人进度管理要求。
质量管理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争创优良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创建市级水利工程文明标化工地,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等
级的安全事故。
投资控制:最终工程**费用不超过初步设计批复**费用。
服务目标:成果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地方标准要求
六、工程咨询报酬
根据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壹仟贰佰叁拾万零肆
佰元整(¥****0400元)(含税价)。
其中:综合性咨询费:壹佰肆拾贰万贰仟元整(¥****000元)(含税价)。
专项咨询费:壹仟零捌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8400元)(含税价)。
详见后附“**县四都流域农田生态修复与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
目咨询费汇总表”。
除上述正常工作报酬外的附加工作报酬、工作奖励或参与投资节余分成等,
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七、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全部资料为止:
①前期咨询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开工;
②施工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服务期6个月;
③验收阶段服务期: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缺陷责任期
满为止。
八、双方承诺
1.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2.工程咨询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咨询
服务。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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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委托****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2022年06月30日。
2.订立地点:**市**县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伍份,工程咨询
人执伍份。
本页无正文,流域农田生态修复与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合同》签署福
河
中
县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签字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598869
地址:**县水南街道江有东路97
邮政编码:323400
法定代表人:黄健议
委托代理人:
电话:0578-****978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县支行
账号:397********000053
工程咨询人:浙****设计院工程咨询人:****公司
****公司
****公司(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B300********834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43750HB300********8344
地址:**省**市上****巷66号地址:**省**市****巷66号
邮政编码:310002邮政编码:310002
法定代表人:柴红锋法定代表人:翟行东
彭庆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0571-********0571-****0892
传真:0571-****2851传真:0571-****0884
电子信箱:zdwp@zjwater.****.cn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银行:**银行保傲支行
账号:账号:775********670
190********00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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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1.12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还包括: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
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
自然灾害。
2.2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及为工程咨询工作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条件:
委托人不提供任何房屋、资料、设备条件。
2.5委托人授权常驻代表及授权为:
委托人更换常驻代表应当提前7天通知工程咨询人。
2.6委托人对工程咨询人的请示和建议作出决定,对工作计划和报告进行
批复的合理时限、相应形式明确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咨询人的请示
和建议的决定、对工作计划和报告的批复,委托人均应形成纸质文件;对参建
单位的各种实施指令,委托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过工程咨询人下达,也可
以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向参建单位下达指令,但需同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抄告工
程咨询人,以口头形式下达的指令,事后由咨询人整理成书面文件并报委托人
确认。
3.3工程咨询人向委托人报告工程咨询工作及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成果文
件要求为:工程咨询人应根据项目进度与实际需要,提供月、季、年报告
(表),报告(表)内容应涵盖工程咨询委托范围内的各项内容;同时工程咨询
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会议纪要、专题汇报、建议及签署的各种文件应按委托人要
求及时进行汇总并归档
工程咨询人应当组建能够满足工程咨询服务需要的工程咨询机构,必要时
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加派人员,以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求。工程咨询机构成
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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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人员 | 姓名 | 联系方式 | 职称 | 相关证书名称 | 拟任职务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翟行东 | 138****2099 | 高工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管理工程师 | 祝军 | 178****8012 | 工程师 |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 项目管理工程师 | |
咨询专家库 | 工程咨询人按照委托人提出的咨询专家建议名单负责落实 | |
设计管理负责人 | 曾锂 | 136****6586 | 高工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 设计管理负责人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赵 | 139****7647 | 高工 | 毕业证书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
招标代理人员 | 王祎晨 | 135****5763 | 工程师 | 毕业证书 | 招标代理人员 | |
总监理工程师 | 郭云德 | 137****0070 | 高工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总监理工程师 | |
监理工程师 | 杨江晖 | 188****5319 | 工程师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监理工程师 | |
监理工程师 | 朱佳彬 | 187****9604 | 工程师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监理工程师 | |
监理工程师 | 程涛 | 137****9829 | 工程师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监理工程师 | |
监理工程师 | 程力群 | 178****0173 | 工程师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监理工程师 | |
监理工程师 | 童丽芬 | 137****7045 | 工程师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监理工程师 | |
监理工程师 | 郑雄伟 | 137****5018 | 工程师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监理工程师 | |
监理工程师 | 丁立峰 | 139****4388 | 工程师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监理工程师 | |
安全工程师 | 高鑫淼 | 188****7744 | 工程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 安全工程师 | |
造价师 | 金文武 | 159****8724 | 高工 |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造价师 | |
监理员 | 郭荣华 | 182****3813 | 助工 | 监理员岗位证书 | 监理员 | |
监理员 | 杨元波 | 138****8537 | 助工 | 监理员岗位证书 | 监理员 | |
监理员 | 任成文 | 151****8237 | 助工 | 监理员岗位证书 | 监理员 | |
注:以上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因特殊原因(如重疾、离职等)无法履行岗位职
责,确需更换的,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更换,但更换后的人员资
格、业绩、职称等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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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工程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资金使用计划要求为:按项目进度需要及时
提供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3.9在工程咨询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工程咨询人移交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
剩余的物品的时间和方式为:委托人不提供任何设施设备。
3.12委托人授权工程咨询人在工程文件中签章或共同签章的要求为:工程
咨询人应当在管理文件、资料和约定的成果文件上加盖印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
字确认,涉及设计管理、造价控制、招标采购及监理业务的,应由相应的专业
咨询负责人联合签署。
3.14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允许分包的业务:土石坝改造技术专题研究报
告编制费。分包单位应具有承接该专项咨询业务的相应资质和业务能力。
6.1工程咨询人的具体违约责任:工程咨询人未能完全履行全过程工程咨
询合同,导致以下情形的,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按合同约定从工程咨询
人的履约担保中扣除;履约保证金额不足的,相应扣减工程咨询报酬,最高不
超过工程咨询报酬总额的20%,鼓励工程咨询人采取保险等方式降低履约风
险。
6.1.1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书中一切有于招标
文件的条款均视作无效条款;工程咨询人在投标文件中单方面设置限制委托人
的条款和内容均将被视作无效内容,并且出现上述现象时,工程咨询人应自行
承担风险。投标文件中所有在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
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经委托人作出书面确认之前,均视作无效。
6.1.2工程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现场管理人员,或未经委托人许
可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1)工程咨询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的,每出现一次工程咨询
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00元,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至行业主管部门:工
程咨询人擅自更换设计管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招标(采购)负责人的,每
出现一次工程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至
行业主管部门。
(2)工程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的,每出现一次
工程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工程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更换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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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管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招标(采购)负责人的,每出现一次工程咨询人
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要求更换后的人员资格、业绩、职称不得低
于原投标人员,否则委托人将不予认可。
(3)委托人有权要求工程咨询人派遣符合要求的人员或更换不能胜任岗位
职责的人员,人员更换的处罚按6.1.2款第(2)条执行,工程咨询人无法派遣
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工程咨询人赔偿因此产
生的损失。
(4)项目负责人每月到位天数未达到8天的,按照委托人考勤结果每少一
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
(5)项目管理工程师每月到位天数未达到22天的,按照委托人考勤结果每
少一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6)项目总监每月到位天数未达到22天的,按照委托人考勤结果每少一天
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7)注册安全工程师、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水工专业监理员每月到位天
数未达到22天的,按照委托人考勤结果,监理工程师每少一天向委托人支付违
约金500元,监理员每少一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00元。
(8)其他专业(水工专业以外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根据委托人的
要求进场驻场,时间(或时间段)由委托人另行通知,工程咨询人未按委托人
要求派驻监理人员的,参照第(5)款支付违约金。
(9)项目负责人连续3个月考勤未达8天/月、项目总监连续3个月考勤未
达22天/月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工程咨询人承担委托人因此产生
的损失。
(10)上述(4)至(9)条人员到场天数是指施工服务期的要求,因本项目
需要,组织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考察等,视同人员到位。前期咨询服务期与
验收阶段服务期,应在接到委托人通知24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到位,未按委
托人要求到位的,按照上述(4)至(9)条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11)特别说明:施工招标完成后,工程咨询人向委托人上报人员驻场方
案,经委托人审批核准后组织入场。今后视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分批上报增补
人员方案,经委托人审批核准后组织入场。委托人可以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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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情要求增减驻场人员,工程咨询人应予以配合。自批准之日(或通知发
出之日)起开始(或终止)计算考勤,增补人员未在24小时内到场的,按照上
述(4)至(9)条支付违约金。
上述违约金直接从当期工程咨询款中扣除。
6.1.3在责任期(项目开工建设至交付使用止)内,因工程咨询人原因,
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或其它经济
损失的,受托人同意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赔偿违约损失,违约金总额不超过
本合同签约合同价的30%;
6.1.4
(1)安全事故
A.发生了特别重**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则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500万元作为处罚金,
在当期咨询费中扣除;
B.发生了重**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则委托人将
扣减受托人300万元作为处罚金,在当期咨询费中扣除;
C.发生了较**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则委托人将扣
减受托人100万元作为处罚金,在当期咨询费中扣除;
D.发生了一般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则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50万元作为处罚金,在
当期咨询费中扣除;
E.若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委托人遭受有关部门处罚及当事人索赔时,由
此引起的委托人损失由受托人承担:
E.发生A条或B条安全事故时,除处罚金以外,委托人视情况有权单方面
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受托人责任。
(2)工程质量事故
A.发生了特大质量事故或两起及以上相同性质的重大质量事故,则委托人
将扣减受托人50万作元为处罚金,在当期咨询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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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发生了重大质量事故,则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30万元作为处罚金,在当
期咨询费中扣除;
C工程验收未能一次达到合格工程,委托人将扣减受托人10万元作为处罚
金,在当期咨询费中扣除;
D发生A条或B条质量事故时,除处罚金以外,委托人视情况有权单方面
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受托人责任。
(3)违反保修期内义务的违约责任在保修协议中另行商定。
(4)如工程咨询人存在转包、挂靠行为的,委托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担
保,已支付咨询相关费用全部扣回,并保留追加相关损失和终止合同的权利。
6.1.5专题咨询成果。因工程咨询人编制、修改、完善相关方案不及时,
导致总进度计划带后的(与咨询人提交并经委托人同意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
计划时间相比,下同),每次扣减5万元作为处罚金;招标(采购)工作延误而
导致总进度计划滞后的,每次扣减5万元作为处罚金;督促参建单位不力或未
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导致总进度计划滞后的,每次扣减5万元作为处罚金。
6.2工程咨询人向委托人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按考勤及相关文件记录确
定,相关违约金在当期工程咨询报酬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6.3委托人的具体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按通用条款
7.1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形及相关处理原则:
8.2附加工作报酬的确定方式:/
8.5.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按通用条款
9.1附加工作报酬、工作奖励或参与投资节余分成等计取条件与方式分别
为:
图附加工作报酬:
9.1.1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报酬:
①非工程咨询人原因导致工程投资增加,不计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报酬。
②非工程咨询人原因导致工程工期**,按下述原则计取工程监理的附加
工作报酬:
附加工作报酬=实际监理人员考勤时间*相应人员月综合报酬,人员月综合报酬
如下:0总监理工程师为30000元/月;②监理工程师为15000元/月;③监理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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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月。工程延期期间,监理人员考勤要求由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协
商。
口工作奖励:
口投资节余分成:
口其他:
P
9.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时间、分类,分期支付工程咨询报酬:
咨询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由工程咨询人根据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向
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并辅以必要的说明,委托人审核通过后予以支付,工程
咨询人需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9.2.1综合咨询费
(1)综合咨询费由综合咨询费A+专家咨询费组成,综合咨询费A即除专
家咨询费以外的综合咨询费。综合咨询费A总价包干,无论工程规模、投资或
工期是否调整,均不予以调整;专家咨询费按实支付。
(2)综合咨询费进度款:综合咨询费进度款=(综合咨询费A+专家咨询
费),其中当期应付综合咨询费A=综合咨询费A签约合同价*(累计工程完成总
投资/概算总投资)-上期末应付综合咨询费A累计。当期专家咨询费=专家人数*
专家现场咨询天数*2000元/(人﹒天)
(3)综合咨询费支付至相应签约合同价的85%时停止支付,工程通过完工
验收后支付至相应签约合同价的98.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余款。
9.2.2专业咨询费
除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地勘及测量)费、初步设计费、工程监理费、
招标(采购)代理费外,其他专业咨询费用总价包干,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
因工程规模、投资或工期变化调整。
9.2.2.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费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费总价包干,在合同执行过
程中,不因工程规模、投资或工期变化调整;
(2)支付:工程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相应的方案或报告,且协助通过相应
部门审批后,支付至相应专业咨询费用签约合同价的85%,工程开工后支付余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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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2工程勘察费(初步设计阶段地勘及测量费)
(1)工程勘察费(初步设计阶段地勘及测量费)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和投
标时的单价确定最终结算价,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中的工程勘察测量
费。
(2)勘察费支付
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报告及附图后,应提交相应的支付申请及经
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发包人确认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勘察费的100%;
(3)测量费支付
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的测量报告及附图后,应提交相应的支付申请及经
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发包人确认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测量费的100%;
9.2.2.3初步设计编制费
(1)初步设计编制费用按以下结算方式进行结算:1)最终初步设计报告编
制费用=B*(C/A);2)A指可研阶段一至四部分投资17545万元;B指中标单位
初步设计编制费报价;C指初步设计批复一至四部分投资。
(2)支付:初步设计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初步设计编制费的80%,
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初步设计编制费的98.5%,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日历
天内付清余款。
9.2.2.4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1)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总价包干,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工程规模、投
资或工期变化调整;
(2)支付:所有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完成后支付至相应专业咨询费签约合
同价的85%,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支付余款。
9.2.2.5招标(采购)费
(1)单个项目(或标段)招标代理费=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价计算出的
标准收费×(1-投标浮动率),单个招标(采购)代理费用最低为5000元。
(2)支付:单个项目(或标段)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并提交招标备案资料
后,支付至该项目(或标段)招标代理费的85%,完成所有招标工作并提交备案
资料后支付余款。
9.2.2.6工程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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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资暂按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16667万元)计算;监理总服
务期暂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开工)+施工阶段监
理服务期20个月(其中含半年的**服务期)+缺陷责任期监理1年。工程监
理的附加工作报酬按下述规定计算:
工程监理费结算:
当工程按时或提前完工,且工程实际完成**投资不少于16667万元,按
工程咨询人的投标报价,支付扣减违约金后的全部监理费用。
因工程咨询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不予追加任何监理费用;非工程咨询
人造成的工程延期,且当工程咨询人实际投入的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
施工阶段监理考勤天数三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6个月×22(天/人﹒月)×相
应人员数量时,才按9.1.1款计算附加工作报酬
注:监理人员当月考勤大于22天的,计22天;小于22天的,按实计。总
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分别计算。暂停施工期间不计入监理服务期。
最终监理报酬=监理费投标报价+监理附加工作报酬-违约金。
当工程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发生较大变化,且工程咨询人的监理投入已经
明显超出(或少于)投标承诺时,监理费用的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
工程监理费支付:
工程监理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计算公式:当期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签
约合同价*(累计工程完成**投资/概算**投资)-上期末工程监理费累计。工
程监理费支付至监理费签约合同价的85%时停止支付,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支
付至相应工程监理费结算价的98.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余款。
9.2.2.7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设施验收服务费、施工期环境监测服务及环
保验收服务费、土石坝改造技术专题研究报告编制费、土地勘测定界服务费
(1)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设施验收服务费、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服
务费、土石坝改造技术专题研究报告编制费、土地勘测定界服务费总价包干,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工程规模、投资、工期或水保环保措施方案变更而调
整;
(2)支付:
1)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设施验收服务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相应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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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合同价的20%,累计支付至相应签约合同价的85%时停止支付,余款待项目
通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备案后支付;
2)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服务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相应签约
合同价的20%,累计支付至相应签约合同价的85%时停止支付,余款待项目通
过环保验收后支付。
3)土石坝改造技术专题研究报告编制费、土地勘测定界服务费:工程咨询
人向委托人提交相应的方案或报告,且协助通过相应部门审批后,支付至相应
专业咨询费用签约合同价的85%,工程开工后支付余款。
9.3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咨询报酬所导致的逾期付款利
息计算方式约定为:
9.4支付工程咨询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约定为:一人民币
10其他事项。
10.1因工作需求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0.4委托人要求的保密事项与期限:
工程咨询人要求的保密事项与期限:
10.5本合同涉及的通知采用书面形式外的其他形式及生效条件为:须征得
委托人同意。
10.6工程咨询人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工程咨询的资料约定:未经委托
人同意,工程咨询人不得将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任何工程资料及数据公开
发表或出版。
10.7附加协议条款:
10.7.1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详细内容、范围及要求见“附录A”
10.7.2本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
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省关于此方面的文件、规定。
咨询人在工作中使用或参考相关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委
托人的同意。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
则咨询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实施。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咨询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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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93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与评定规
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工程建设标
准****工程部分)》(2010版)、《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办法(试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标准》(DB33/T1202—2020)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
文件。
10.7.3配套策划:工程咨询人应及时提交监理工作实施策划、设计管理工作
实施策划、招标(采购)工作实施策划等配套策划方案。
10.7.4工程咨询人应当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设立监理机构,按规范要求实施监理工作并提交相应的监理成果。对于监理工作
的相关条款详见“监理合同条款”,
10.7.5工程变更的程序和管理按《****办公室关于印发**县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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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工程建设合同、勘测设计合同及监理合同: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有关指示文件或批件;
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和图纸;
委托人制定的适合本工程的有关制度、办法和规定。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六、施工过程中,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员和专业不能满足监理服务要求,
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人员,但不增加费用。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
1
2、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无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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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料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保存和保密要求 |
1 | 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 1 | 本合同签定后7天内 | 保存完整,不得泄密 |
2 | 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 | 1 | 本合同签定后7天内 | 保存完整,不得泄密 |
3 | 施工招标文件 | 1 | 根据进度提供 | 保存完整,不得泄密 |
4 | 施工图 | 3 | 根据进度提供 | 保存完整,不得泄密 |
5 | 施工承包合同 | 1 | 施工合同签定后3天 | 保存完整,不得泄密 |
| | | | |
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
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7天;紧急事项、变更文件委托人应在签收后一个经双方协商
的能满足工程要求的更短时间内予以回复。
第十三条本条款改为:
发包人不提供任何工作、生活设施。监理期间监理机构的工作、生活设施等
费用均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并己包含在监理报酬报价中。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监理人投保,投
保的费用应已计入报价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进行本工程施工过
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
管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相关服务等。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
人员必须按监理规范要求配备齐全。
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本工程所含的主要单元工程
等。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1、基础处理
工程;2、钢筋绑扎的验收及在混凝土浇筑开始前的再次检查;3、混凝土入仓
和振揭的全过程;4、桩基工程;5、闸门、启闭机设备、泵机的安装工程;
6、回填工程;7、其他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其他隐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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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365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
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详见**县四都流域农田生态修复与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合
同及专用条件。
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详见**县四都流域农田生态修复与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合
同及专用条件。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
金的计算办法:详见**县四都流域农田生态修复与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项目合同及专用条件。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详见**县四都流域农田生态修复与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合
同及专用条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详见**县四都流域农田生态修复与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合
同及专用条件。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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