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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版办事指南
**市**区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录
(按不动产登记类型排序)
1集体土地所有权 8
1.1首次登记 8
1.2变更登记 8
1.3转移登记 9
1.4注销登记 10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11
2.1首次登记 11
2.2变更登记 12
2.3转移登记 13
2.4注销登记 14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15
3.1首次登记 15
3.2变更登记 16
3.3转移登记 17
3.4注销登记 18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20
4.1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0
4.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20
4.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21
4.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2
4.5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23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4
5.1首次登记 24
5.1.1首次登记(出让) 24
5.1.2首次登记(划拨) 25
5.2变更登记 26
5.3转移登记 28
5.3.1转移登记(出让) 28
5.3.2转移登记(划拨) 29
5.4注销登记 30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32
6.1首次登记 32
6.2变更登记 33
6.3转移登记 35
6.3.1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35
6.3.2转移登记-涉企二手房过户 37
6.3.3转移登记-涉企商品房分户 40
6.3.4转移登记-商品房分户 41
6.3.5转移登记-商品房预转现分户(按揭) 43
6.3.6转移登记-商品房按揭分户(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 44
6.3.7转移登记-二手房过户 45
6.3.8转移登记-二手房司法裁判过户 47
6.3.9转移登记-二手房过户(转移登记+抵押登记) 49
6.3.10转移登记-拆迁还房 50
6.3.11转移登记-房改房 52
6.3.12转移登记-集资建房 53
6.3.13转移登记-继承、遗赠(经公证) 54
6.3.14转移登记-继承、遗赠(未经公证) 55
6.3.15转移登记- 赠与 56
6.3.16转移登记-夫妻财产约定过户 58
6.3.17转移登记- 拍卖 59
6.4注销登记 60
7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62
7.1首次登记 62
7.2变更登记 63
7.3注销登记 65
8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67
8.1首次登记 67
8.2变更登记 67
8.3转移登记 68
8.4注销登记 69
9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71
9.1首次登记 71
9.2变更登记 72
9.3转移登记 73
9.4注销登记 74
10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75
10.1首次登记 75
10.2变更登记 75
10.3转移登记 77
10.4注销登记 78
11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 79
11.1首次登记 79
11.2变更登记 80
11.3转移登记 81
11.4注销登记 82
12居住权 83
12.1首次登记 83
12.2变更登记 84
12.3注销登记 85
13地役权 86
13.1首次登记 86
13.2变更登记 87
13.3转移登记 87
13.4注销登记 88
14抵押权 90
14.1首次登记 90
14.1.1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 90
14.1.2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91
14.1.3在建建筑物工程抵押登记 92
14.1.4在建工程转现房抵押登记 93
14.2变更登记 94
14.3转移登记 95
14.4注销登记 96
15预告登记 98
15.1预告登记-设立 98
15.2预告登记-预告预抵押登记 98
15.3预告登记-变更 99
15.4预告登记-转移 100
15.5预告登记-注销 101
16更正登记 102
16.1更正登记-依申请更正 102
17异议登记 104
17.1异议登记-设立 104
17.2异议登记-注销 104
18查封登记 106
18.1查封登记-设立 106
18.2查封登记-注销 106
19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换发、补发 108
19.1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换发 108
19.2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补发 109
20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111
20.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11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112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115
不动产抵押登记 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 116
授权委托书 117
声 明 书 118
承 诺 书 120
知 晓 函 121
关于预购商品房预告与抵押预告登记约定 122
财产约定书 123
婚姻关系承诺书 131
赠与合同 133
关于办理****政府拆迁涉及还房房屋共有产权及共有
房屋分割登记的证明 135
存量房买卖合同 13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144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145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146
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47
1.1首次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原件)
4.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1.2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原件)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1)农民集体名称发生变化的;(2)农民集体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
5.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原件)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农民集体互换土地的;(2)集体土地调整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委托手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集体土地灭失的材料(原件)
集体土地灭失的情形包括(2)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原件)
4.****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的材料(原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3)土地用途变更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结果材料(原件)
5.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原件)
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原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作价出资(入股)的;(2)因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3****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1)集体建设用地灭失的;(2)权利人放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4****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所有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原件)
6.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 ****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原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土地或者建筑物、构筑物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3)土地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用途变更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建筑物、构筑物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结果材料(原件)
5.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原件)
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原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作价出资(入股)的;(2)因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3****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土地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灭失的;(2)权利人放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4****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原件)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宅基地坐落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原件)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1)依法继承的;(2)分家析产的;(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4****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的材料(原件)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不动产灭失的;(2****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3)依法没收、征收、****基地及房屋所有权的;(4****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5.1.1首次登记(出让)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含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红线图等资料)(原件)
4.出让金缴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6.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7.交地通知书(原件)
8.存在土地违约金的,提供违约金审批表、缴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 ****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5.1.2首次登记(划拨)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用地批准文件、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附件(含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红线图)(原件)
4.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5.交地通知书(原件)
6.需缴纳划拨土地价款的提供缴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 ****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的材料,机关、****市委****办公室批准文件或上级主管部门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地址变更的,提交地名办地址证明(原件)
(3)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部门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除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应提交:①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补充合同;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提交用地批准文件;③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
(5)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的,提交自然**和规划部门批准文件、依法需缴纳出让金的还应提交出让金缴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发生变更的,提交自然**和规划部门审批材料、用地批准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出让金缴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登记的,提供自然**和规划部门批准意见、宗地图、权籍调查成果、分割或者合并申请(原件)
(8)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夫妻共有财产共有性质变更的,还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件(原件)
5.依法纳税的需提供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5.3.1转移登记(出让)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权籍调查成果(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或原权籍成果可直接使用的不需提供)(原件)
5.转让协议(原件)
6.符合转让条件的其他资料(是否存在闲置证明材料、已达开发投资额度达25%材料、土地交易价格等)
7.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8.****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原件)
9.已设立抵押权并有转让约定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 ****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5.3.2转移登记(划拨)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 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 权籍调查成果(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或原权籍成果可直接使用的不需提供)(原件)
5.转让协议(原件)
6.自然**和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企业之间划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保留划拨方式使用的,不需提供)(原件)
7.出让金缴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保留划拨性质的不需提供)
8.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保留划拨性质不需提供)
9.****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 ****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1)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政府的生效决定书
(4****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办理流程: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原件)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档案馆盖章的复印件)
6.不动产测绘报告(原件)
7.地名办出具的地址证明(原件)
8.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9.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10.****公司联合修建的提供联建协议(原件)
11.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物管用房备案表、****分所有清册及小区共享部分申请书(原件)
备注:规划楼幢编号与地名办幢楼编号不一致时,需提供楼幢号说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的材料,机关、****市委****办公室批准文件或上级主管部门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地址变更的,提交地名办地址证明(原件)
(3)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提交**部门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的,提交自然**和规划部门批准文件、依法需缴纳出让金的还应提交出让金缴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房屋面积、用途发生变更的,提交自然**和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出让金缴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房屋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不动产测绘报告、地名办出具的地址证明、分割或合并申请(原件)
5.依法纳税的需提供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1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涉及处分不动产的需提供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划改出批准文件和出让金缴款凭证(原件)
6.境外人员(注:含**、**、**居民)在办理房产销售、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仅限**市**区、**区、**区)
7.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居住权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居住权知晓函(原件)
8.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9.税务材料
(1)住房转让中买方为个人申请契税减免的,提交买方配偶身份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等)、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书面材料
(2)住房转让中卖方为个人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的,提交卖方配偶身份证明、家庭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等)、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书面材料
(3)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不满二年涉及增值税,税票由申请人自愿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4)因拆迁补偿申请免税的,提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合同
(5)其他申请税费减免的,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10.水电气联动过户材料
(1)水表过户需提供水表户号或表号
(2)气表过户需提供气表户号和气表照相
(3)电表过户需提供电卡户号
备注:卖方为个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对婚内共有情况未注明的,应提供婚姻证明资料。
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上传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等申请材料,提交业务办理申请,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申请纸质材料递交至不动产所在地的线下“水电气联动”综合受理窗口核验。
2.窗口申请: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线下“水电气联动”综合受理窗口直接递交纸质材料申请登记及水电气过户。
办理时限:
1.通过**政务服务网申请登记的,在窗口核验申请材料后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2工作日内办结。
2.通过线下“水电气联动”综合受理窗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办结。
3.通过登记窗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非住宅类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2转移登记-涉企二手房过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涉及处分不动产的需提供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划改出批准文件和出让金缴款凭证(原件)
6.境外人员(注:含**、**、**居民)在办理房产销售、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仅限**市**区、**区、**区)
7.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居住权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居住权知晓函(原件)
8.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9.税务材料
(1)住房转让中买方为个人申请契税减免的,提交买方配偶身份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等)、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书面材料
(2)住房转让中卖方为个人申请个人所得税减免的,提交卖方配偶身份证明、家庭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等)、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书面材料
(3)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不满二年涉及增值税,税票由申请人自愿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4)因拆迁补偿申请免税的,提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合同
(5)其他申请税费减免的,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10.水电气联动过户材料
(1)水表过户需提供水表户号或表号
(2)气表过户需提供气表户号和气表照相
(3)电表过户需提供电卡户号
备注:卖方为个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对婚内共有情况未注明的,应提供婚姻证明资料。
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上传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等申请材料,提交业务办理申请,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申请纸质材料递交至不动产所在地的线下“水电气联动”综合受理窗口核验。
2.窗口申请: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线下“水电气联动”综合受理窗口直接递交纸质材料申请登记。
办理时限:
1.通过**政务服务网申请登记的,在窗口核验申请材料后不动产登记承诺2个工作日内办结。
2.通过线下“水电气联动”综合受理窗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办结。
3.通过登记窗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非住宅类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3转移登记-涉企商品房分户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房屋平面图(原件)
5.境外人员(注:含**、**、**居民)在办理房产销售、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仅限**市**区、**区、**区)
6.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7.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3)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上传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等申请材料,提交业务办理申请,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申请纸质材料递交至不动产所在地的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核验。
2.窗口申请: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直接递交纸质材料申请登记。
办理时限:
1.通过**政务服务网申请登记的,在窗口核验申请材料后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2.通过登记窗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4转移登记-商品房分户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房屋平面图(原件)
5.已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提交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境外人员(注:含**、**、**居民)在办理房产销售、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仅限**市**区、**区、**区)
7.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8.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3)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5转移登记- 商品房预转现分户(按揭)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房屋平面图(原件)
5.已办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提交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6.境外人员(注:含**、**、**居民)在办理房产销售、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仅限**市**区、**区、**区)
7.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8.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3)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16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16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110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6转移登记-商品房按揭分户(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房屋平面图(原件)
5.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6.境外人员(注:含**、**、**居民)在办理房产销售、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仅限**市**区、**区、**区)
7.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8.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3)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该类登记系转移+抵押合并登记办理,住宅类为每件160元;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160元;非住宅类为每件110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7转移登记-二手房过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划改出批准文件和出让金缴款凭证(原件)
6.境外人员(注:含**、**、**居民)在办理房产销售、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仅限**市**区、**区、**区)
7.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居住权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居住权知晓函(原件)
8.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9.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不满二年涉及增值税,税票由申请人自愿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3)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备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对婚内共有情况未注明的,应提供婚姻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办理时限:
1.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2.企业非住宅类转移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8转移登记-二手房司法裁判过户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土地登记档案(原件)
4.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5.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划改出批文和出让金缴款凭证(原件)
6.境外人员(注:含**、**、**居民)在办理房产销售、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仅限**市**区、**区、**区)
7.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居住权的,取得方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居住权知晓函(原件)
8.完税凭证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9.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3)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办理时限:
1.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2.企业非住宅类转移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9转移登记-二手房过户(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6.境外人员(注:含**、**、**居民)在办理房产销售、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仅限**市**区、**区、**区)
7.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居住权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和居住权知晓函(原件)
8.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9.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不满二年涉及增值税,税票由申请人自愿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3)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备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对婚内共有情况未注明的,应提供婚姻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办理时限:
1.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2.企业非住宅类转移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16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16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110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10转移登记-拆迁还房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产权认定书、政府认定产权文件、原拆迁房未办理证书的提供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原件)
4.拆迁协议(原件)
5.房屋平面图(原件)
6.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7.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3)结算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备注:分家析****基地相关批准人数登记资料,如无法提供批准文件的,由居委会、街道办出具家庭成员证明,经公证处进行产权分割公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提供集体土地证书或者属集体土地的证明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11转移登记-房改房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原房改时已分别办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产权的,需提交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共有产权证书(原件)
4.****小组办公室开具的办证通知书、出售公有住房报批表、分户明细、公有住房买卖协议(原件)
5.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6.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12转移登记-集资建房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集资建房协议(原件)
4.房屋平面图(原件)
5.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6.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集资款交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13转移登记-继承、遗赠(经公证)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及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继承公证书、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5.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居住权的,继承人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居住权知晓函(原件)
6.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14转移登记-继承、遗赠(未经公证)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及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提交死亡证明、遗嘱、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或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5.由窗口提供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6.不动产公告(原件,由不动产提供)
7.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居住权的,继承人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居住权知晓函
8.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备注:提交资料、办理方式参照《**市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南自规办发〔2020〕2号)。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包括公告时间)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15转移登记- 赠与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赠与合同》或者经公证的材料、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5.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划改出批文和出让金缴款凭证(原件)
6.境外人员(注:含**、**、**居民)在办理房产销售、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仅限**市**区、**区、**区)
7.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居住权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居住权知晓函(原件)
8.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9.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6.3.16转移登记-夫妻财产约定过户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约定的书面材料
6.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居住权的,取得方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居住权知晓函
7.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婚内加减名办证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离婚分割办证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夫妻间权利变更的,免收登记费;婚姻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要求对不动产进行分割的,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6.3.17转移登记- 拍卖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拍卖公司营业执照、拍卖公司法人身份证(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拍卖确认合同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
4.****公司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5.****国资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原件)
6.境外人员(注:含**、**、**居民)在办理房产销售、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仅限**市**区、**区、**区)
7.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居住权的,取得方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居住权知晓函
8.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划改出批文和出让金缴款凭证(原件)
9.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
10.税务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现场填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不动产权利注销材料:
(1)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要办理抵押权注销、查封注销或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房屋所有权的,****政府生效决定书、收储协议(原件)
(4****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5)原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由房管部门出具已办结的注销登记告知单(原件)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实地查看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原件)
4.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提交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件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3)以确权方式取得的,****政府确定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和权属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4)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提交土地租赁合同
(5)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6)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土地价款、土地租金等缴纳情况审核表、缴纳凭证(原件)
6.依法需要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变更的材料(原件)
(1)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提交**部门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的材料,机关、****市委****办公室批准文件或上级主管部门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地址变更的,提交地名办地址证明
(4)权属面积发生变化的,应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因权属转移导致面积变化的,****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证明材料
(5)国有土地使用期限发生变化的,****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涉及市场方式取得的,应提交约定期限变化的补充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的,****人民政府****机关的批准文件
(6)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土地的,****机关的批准文件以及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权籍调查材料
5.依法需要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注销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1)国有农用地灭失的,提交土地权利灭失或终止的证明材料
(2****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的文件
(3)权利人放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农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被查封的,需提交抵押权人、****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4)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机关作出的没收、收回决定书
(5****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1首次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原件)
4.享有自留山的使用权等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原件)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3)不动产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4)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原件)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互换的;(2)因家庭关系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权属转移;(3****政府****政府依法处理的行政裁决或者司法机构的行政判决导致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消灭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不动产灭失的;(2)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3)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4)不动产被依法征收或者收回的。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原件)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林地、森林、林木的批准文件(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变更的材料(原件)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变更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权利人名称、身份证明发生变化的;(2)林地坐落发生变化的;(3)林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4)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或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 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转移的材料(原件)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转移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使用权互换或者调整的;(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等导致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使用权发生转移的;(3****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消灭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不动产灭失的;(2 )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3)土地被依法征收、收回的;(4****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消灭的。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10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10.1首次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原件)
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原件)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3)林地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4)林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5)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6)承包期限届满后继续承包的;(7)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8)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9)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10.3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原件)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互换的;(2)转让的;(3 )因家庭关系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权属转移的;(4)对已登记的联户林地进行拆宗的;(5)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6****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0.4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消灭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不动产灭失的;(2)承包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3)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4)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5****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消灭的。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11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11.1首次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权属来源资料(原件)
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和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应当提交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原件)
权属来源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2)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3)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
2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变更的材料(原件)
林地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森林、林木使用权变更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不动产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3)经营权期限变化的;(4)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
11.3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转移的材料(原件)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转移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3)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等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4****法院****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
11.4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消灭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林地被依法征收的;(2)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3)不动产灭失的,提交证实灭失的材料;(4)依法解除经营权流转合同的;(5)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者被查封的;(6****法院****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消灭的。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居住权设立的材料(原件)
(1)按照合同的约定设立居住权的,提交居住权合同
(2)因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提交生效的遗嘱和遗嘱人的死亡证明(已经因继承、受遗赠办理转移登记的,无需提交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3****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提交司法文书材料
5.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设立居住权的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相关收费政策收取。
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居住权变更的材料(原件)
(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
(2)居住权的住宅范围、居住权期限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变化的材料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相关收费政策收取。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居住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1)居住权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
(3)约定的居住权存续期限届满的,提交期限届满的材料
(4****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消灭居住权的提供司法文书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收费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相关收费政策收取。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地役权合同(原件)
5.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 550 元;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明工本费:不收费。
.2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地役权变更的材料(原件)
(1)需役地或者提供役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
(2)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
(3)地役权内容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役权内容变更的协议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地役权转移合同(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书工本费:不收费。
已登记的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地役权转让登记与不动产转移登记合并办理。
.4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地役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提交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材料
(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材料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提交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材料
(4****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5)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提交当事人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协议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反担保的还需提供保证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原件)
5.合同约定有自持物业限制条件的需提供监管部门同意意见(原件)
6.抵押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居住权的,抵押权人需出具知晓函、声明书
备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对婚内共有情况未注明的,应提供婚姻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
1.银行申请**网点受理推送不动产→不动产审核→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或获取电子证照)
2.申请人现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或获取电子证照)
办理时限:企业非住宅类抵押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其余抵押金额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抵押金额100万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抵押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抵押,按一件收费,非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抵押的,按多件收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明工本费:不收费。
14.1.2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抵押人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反担保的还需提供保证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或获取电子证照)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明工本费:不收费。
14.1.3在建建筑物工程抵押登记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抵押权人及抵押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原件)
6.经自然**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图、建施图(含地下室、底层、标准层、顶层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7.地名办出具的地址证明(原件)
8.不动产测绘报告(原件)
9.自持物业抵押需提供监管部门同意意见(原件)
10.抵押权人出具此次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土地仅为房屋对应的分摊面积的说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或获取电子证照)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抵押的,按一件收费,非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抵押的,按多件收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14.1.4在建工程转现房抵押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抵押权人及抵押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房地产权登****登记中心出具)
4.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5.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或获取电子证照)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抵押的,按一件收费,非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抵押的,按多件收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抵押变更资料(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供有效的名称变更材料;(2)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供变更协议或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5.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6.抵押不动产已设立居住权的,抵押权人需出具知晓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或获取电子证照)
办理时限:房屋所有权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3转移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明。
3.申请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原件)
4.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5.债务人已知晓债权转让的材料(原件)
6.抵押不动产已设立居住权的,抵押权人需出具知晓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或获取电子证照)
办理时限:房屋所有权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明工本费:不收费。
.4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主债权消灭的;(2)抵押权已经实现的;(3)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4****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件致使抵押权消灭的。(原件)
4.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办理流程:
1.银行申请**网点受理推送不动产→不动产审核→登薄
2.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提交预告登记相关材料(原件)
预告登记相关情形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预购商品房合同的;(2)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的相关材料。
5.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15.2预告登记-预告预抵押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预抵押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关于预购商品房预告与抵押预告登记约定(原件)
办理流程:
1.开发商线上申请推送不动产→不动产受理、审核→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2.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3预告登记-变更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预告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材料(原件):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等发生变更的,提交**部门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4预告登记-转移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证明预告登记转移的材料(原件)
(1)因继承、受遗赠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1.8.6条非公证继承(受遗赠)规定办理
(2****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3)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5.不动产预告登记涉外转移的,应当提交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5预告登记-注销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其一提供材料):(1)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2)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原件)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更正登记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原件)
(1)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
(2)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4.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务完税证明或契税信息联系单(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办理时限:房屋所有权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证实与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
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为每件4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4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275元;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2.证明工本费:不收费。
.2异议登记-注销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提交注销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1)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2)异议登****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予以驳回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予以驳回诉讼请求的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人民法院、****机关****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原件)
2.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有关文件;****机关查封的应提交相关文件(原件)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8.2查封登记-注销
申请材料:
1.人民法院、****机关****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送达的,应提交委托送达函(原件)
2.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或解除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政府有权机关解除查封的,提交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函;****机关解封的应提交相关文件(原件)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备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对婚内共有情况未注明的,应提供婚姻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办理时限:房屋所有权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证明不收工本费(在权利不变动未产生新的登记类型的情形下,不动产权利人自愿申请换领新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不收费)。
19.2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补发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刊登声明报纸(原件)或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满1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可申请补发
4.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该不动产已设定他项权利、居住权或者已预告登记的,不动产所有权人应当**相关权利人一并换发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5.房屋所有权遗失补证需提供房屋、土地档案和房屋登记簿(原件)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遗失补证的需提供土地登记档案或不动产登记簿、权籍调查(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或原权籍成果可直接使用的不需要提供)
备注:原房屋登记未注明婚内共有情况的,应提供婚姻证明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现场公告和实地查看。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缴费、领证(不到场领取的可办理快递免邮服务)
办理时限:房屋所有权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以上均不包含公告时间)。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收工本费。
.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申请材料:
1.查询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由委托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监护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材料。
3.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明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原件)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自助查询机身份证查询或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后查询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批量查询除外)
收费标准:不收费
附表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收件 | 编号 | 收件人 | 单位:平方米 | ||||||
| 日期 | |||||||||
| 登记类型 | 权利类型 | ||||||||
| 申请人情况 | 登记申请人 | ||||||||
| 权利人姓名(名称) | |||||||||
| 身份证件种类 | 证件号 |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登记申请人 | |||||||||
| 义务人姓名(名称) | |||||||||
| 身份证件种类 | 证件号 |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登记申请人 | |||||||||
| 抵押权人 | |||||||||
| 身份证件种类 | 证件号 |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 抵押人 | |||||||||
| 身份证件种类 | 证件号 |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 不 动 产 情 况 | 坐落 | 不动产类型 | |||||||
| 不动产单元号 | 用途 | ||||||||
| 面积(平方米) | 构筑物类型 | ||||||||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用海类型 | ||||||||
| 取得价格(万元) | 林种 | ||||||||
| 抵 押 情 况 | 抵押方式 | £一般抵押 |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万元) | ||||||
| £最高额抵押 | 最高债权数额(万元) | ||||||||
|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 |||||||||
| 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 |||||||||
| 担保范围 | |||||||||
| 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无约定£有约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后可以转让£禁止转让) | |||||||||
| 高债权确定事实和数额最 | |||||||||
| 居住权情况 | 居住权期限 | ||||||||
| 居住权的条件和要求 | |||||||||
| 地役权 情况 | 需役地坐落 | ||||||||
|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 |||||||||
注:邮寄取证权利人不承担邮寄费用。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 登记 原因 及 证明 | 登记原因 | |||||||||||||||||||||||||||||||||||||
| 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 ||||||||||||||||||||||||||||||||||||||
| 询 问 笔 录 | 1.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共有,还是单独所有(请填写共有或单独所有) 权利人:£共有£单独所有义务人:£共有£单独所有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情况下,填写是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权利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义务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共有份额情况(按份共有情况下,请填写具体份额) 权利人:义务人: 4.申请异议登记时,权利人是否不同意办理更正登记(申请异议登记时填写) 权利人:£是£否义务人:£是£否 5.申请异议登记时,是否已知悉异议不当应承担的责任(申请异议登记时填写) 权利人:£是£否义务人:£是£否 6.代理人(监护人)是否具有代理(监护)资格 权利人:£是£否义务人:£是£否 7.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明确告知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承诺制事项,是否为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是£否 8.是否需要委托他人领取权证:£是,代理人姓名:证件号码: £否 9.其他需要询问的有关事项: 经被询问人确认,以上询问事项均回答真实、无误。 权利人签名(签章):义务人签名(签章): 代理人签名(签章):代理人签名(签章): 询问人:询问日期: | |||||||||||||||||||||||||||||||||||||
本申请登记事项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 ||||||||||||||||||||||||||||||||||||||
单位:平方米、万元
| 查询申请人 | 姓名(名称) | 证件类型及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代理人 | 证件类型及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类别 | 口不动产权利人 ****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机关、****机关 口利害关系人 | |||
| 提交的申请材料 | 口查询人身份证明口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明****机关) | |||
| 口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查询的需提交) | ||||
| 口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查询人为利害关系人的需提交) | ||||
| 口协助查询****机关) | ||||
| 口其他 | ||||
| 查询目的或用途 | ||||
| 需查询的不动产及查询内容 | 不动产坐落: | |||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
| 口不动产自然状况口不动产权利人口不动产权利内容 | ||||
| 口不动产查封登记口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 口不动产异议登记 | ||||
| 口其他 | ||||
| 查询结果要求 | 口查阅口抄录口复制口出具查询结果证明 | |||
| 承诺:本表填写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查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严格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查询结果。如有虚假或违反,由本人(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查询申请人: 年月日 | ||||
注:本表与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公证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现委托人委托 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办理坐落于 之不动产的以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的一切行为,接受问询的行为及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声 明 书
| 主债权合同编号: | 抵押合同编号: | |||
| 合同当事人 | 抵押权人 | |||
| 证件种类 | 证件号 | |||
| 抵押人 | ||||
| 证件种类 | 证件号 | |||
| 借款人 | ||||
| 证件种类 | 证件号 | |||
| 债权情况 | 合同债权数额 | 担保范围 | ||
| 担保方式 | □一般抵押 □最高额抵押 |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 |
| 抵押物情况 | 不动产坐落 | |||
| 不动产单元号 | ||||
| 不动产权证号 | ||||
| 土地/房屋抵押面积 | 是否包含□车库□阁楼 | |||
| 被担保债权数额 | 最高债权额 | |||
| 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无约定□有约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后可以转让□禁止转让) | ||||
| 附记 | ||||
| 合同当事人依法确认上述内容与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内容一致,本表与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合同当事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 ||||
| 抵押权人签章:抵押人签章:借款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 ||||
| 年月日 | ||||
(适用于2008年7月前已办证房屋)
声 明 书
南****登记中心:
现因申请顺位抵押权登记,本申请人特就申请登记的有关事项作如下郑重声明:
一、本申请人已完全知晓本次登记申请前的全部前顺位抵押权登记情况,详见下表:
| 声明人 基本情况 |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明类型:证件号码: 住址: |
| 声 明 内 容 | 1、婚姻状况的声明,声明人的婚姻状况属于以下第()种情况: (1)声明人自年月日达到法定婚龄后至今未婚。 (2)声明人自年月日离婚后至今未再婚。 (3)声明人自年月日丧偶后至今未再婚。 (4)声明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未婚。 (5)其他:。 2、房屋归属的声明 坐落于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非住宅)属于声明人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无任何形式的共有情况。 声明人现向南****登记中心郑重承诺:前述两项声明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
| 抵押物坐落 | |||||
| 第 一 顺 位 | 抵押权人 | 第 二 顺 位 | 抵押权人 | ||
| 抵押人 | 抵押人 | ||||
| 债务人 | 债务人 | ||||
| 主债权数额 | 主债权数额 | ||||
| 最高债权额 | 最高债权额 | ||||
| 担保范围 | 担保范围 | ||||
| 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 □无约定□有约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后可以转让□禁止转让) | 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 □无约定□有约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后可以转让□禁止转让) | ||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
| 登记时间 | 登记时间 | ||||
| 第 三 顺 位 | 抵押权人 | 第 四 顺 位 | 抵押权人 | ||
| 抵押人 | 抵押人 | ||||
| 债务人 | 债务人 | ||||
| 主债权数额 | 主债权数额 | ||||
| 最高债权额 | 最高债权额 | ||||
| 担保范围 | 担保范围 | ||||
| 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 □无约定□有约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后可以转让□禁止转让) | 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 □无约定□有约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后可以转让□禁止转让) | ||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
| 登记时间 | 登记时间 | ||||
二、本申请人对填写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申请人承诺:前抵押权发生变更登记时无条件同意,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抵押人未履行债务,抵押权实现时,前顺位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声明人:
年 月 日
(用于非金融机构办理抵押时填写)
南****登记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__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双方共同申请以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
我们双方在此共同承诺:一、我们此借贷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二、若产生因借贷合同被认定无效而导致抵押登记无效的法律风险概由我双方自行承担。三、出借方并不以放贷为主业,本次借贷行为仅是出借方以自有资金临时解决贷款方生产经营所需。
承诺人:
年 月 日
知 晓 函
(用于办理划拨土地抵押登记时填写)
南****登记中心:
我行申请办理(抵押人) 位于(不动产坐落) 抵押登记,我行知晓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同意以后如需实现该抵押权时,应首先按自然**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再进行债务清偿。
(抵押权人印鉴)
年 月 日
关于预购商品房预告与抵押预告登记约定
申请人(预购人):
申请人(预售人):
申请人(抵押权人):
预购人于 年 月 日向预售人购买坐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______。经三方协商一致,共同约定申请办理上述预购商品房预告及抵押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请南****登记中心按约定办理所购商品房预告及抵押预告登记。
预购人(签章):
预售人(签章):
抵押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产约定书
(离婚共同出售)
南****登记中心:
与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婚后购买坐落于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 。后又于 年 月 日登记离婚,离婚后虽将此房屋分割为 所有,****机关办理登记。现我们两人重新协议如下:该房屋由我们共同出售,所得款项我们自行分配。若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我们自行承担,****机关无关。
特此约定。
协议人:
年 月 日
财产约定书
(离婚赠与子女重新分割)
南****登记中心:
与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婚后购买坐落于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 。后又于 年 月 日登记离婚,离婚后虽约定将此房屋赠与给子女 所有,****机关办理登记,现我们两人重新约定如下: 该房屋分割办理为 个人单独所有。若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我们自行承担,****机关无关。
特此约定。
协议人:
年 月 日
财产约定书
(离婚重新分割给另一方)
南****登记中心:
与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婚后购买坐落于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 。后又于 年 月 日登记离婚,离婚后虽约定将此房屋分割为 所有,****机关办理登记,现我们两人重新约定如下:该房屋分割办理为 个人单独所有。若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我们自行承担,****机关无关。
特此约定。
协议人:
年 月 日
财产约定书
(离婚分割)
南****登记中心:
与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购买坐落于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 ,又于 年 月 日登记离婚。经我们双方约定,该房屋分割办理为 个人单独所有, 不享有该房屋任何权利。若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我们自行承担,****机关无关。
特此约定。
协议人:
年 月 日
财产约定书
(两个人办理按份共有)
南****登记中心:
与 现共同购买坐落于
的房屋。经我们约定,该房屋申请办理为按份共有,共有份额为: 。若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我们自行承担,****机关无关。
特此约定。
协议人:
年 月 日
财产约定书
(已办证婚内加名)
南****登记中心:
与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购买坐落于 的房屋已办成 个人单独所有。不动产权证书号 。现经我们夫妻双方约定,该房屋申请办理为 与 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份额为 )。若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我们自行承担,****机关无关。
特此约定。
协议人:
年 月 日
财产约定书
(已办证婚内减名)
南****登记中心:
与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购买坐落于 的房屋已办成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不动产权证书号 。现经我们夫妻双方约定,该房屋申请办理为 个人单独所有, 不享有该房屋任何权利。若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我们自行承担,****机关无关。
特此约定。
协议人:
年 月 日
财产约定书
(已办证婚前财产婚后加名)
南****登记中心:
于 年 月 日购买坐落于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 , 是我个人婚前财产。 年 月 日与 登记结婚,现经我们夫妻双方约定,该房屋申请办理为 与 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份额为 )。若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我们自行承担,****机关无关。
特此约定。
协议人:
年 月 日
婚姻关系承诺书
姓名: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姓名: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
以上两人自 年 月 日登记结婚至今仍属夫妻关系情况属实,我两人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对此承诺书所带来的后果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承诺书
(处置未成年房屋)
监护人: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监护人: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法定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被监护人: .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监护人现承诺,对被监护人不动产权(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进行的处分(处分的类型: )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赠与合同
(赠与给未成年人)
赠与方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受赠方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监护人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受赠方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监护人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赠与方自愿将坐落于
的房屋赠与给受赠方所有;不动产权证书号 。受赠方属未成年人,办理为 。若因此赠与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我们各方自行承担,****机关无关。
赠与人:
年 月 日
赠与合同
赠与方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受赠方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受赠方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受赠方 电话:
身份证明类型: 证件号码:
赠与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赠与方自愿将坐落于 的房屋赠与给受赠方所有;不动产权证书号 。受赠方也自愿接受赠与方赠与的房屋,办理为 。若因此赠与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我们各方自行承担,****机关无关。
赠与人:
受赠人:
年 月 日
关于办理****政府拆迁
涉及还房房屋共有产权及共有房屋分割
登记的证明
南****登记中心:
****政府《研究拆迁还房建设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南府阅〔2014〕24号)文件精神,经审查,现将户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基地使用权及被拆迁房屋、还房的产权情况证明如下,请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证明内容: 年 月 日原 村民(姓名)_______以其作为户主申请建房,国土局、建设局分别为其办理了土地、规划手续,****基地使用权、房屋建设者人数为(大写) 人,即有如下家庭成员户主 身份证号码: 、( 与户主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 与户主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 与户主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 与户主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 与户主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当时批建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认定或房屋登记面积为 方米,拆迁还房 套,还房面积共 平方米,还房位置为:
1、
2、
3、
4、
5、
6、
上述房屋(含被拆迁房屋、还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可以办理房屋共有产权及共有房屋分割登记。
共有权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社区居委会(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存量房买卖合同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
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一、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删除或补充,但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由双方自行决定交易资金支付方式,也可以****管理部门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划转交易资金。
三、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按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四、合同生成不等于产权过户。合同生成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风险,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将由买卖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承担,与产权登记部门无关。
以上提示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及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及地址:
卖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及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及地址:
居 间 方: (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备案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存量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概况
卖方房产坐落 号,建筑面积: ㎡(其中套内面积: ㎡)。详见不动产权(房产)证: 号,若前述内容与不动产(房产)登记簿不一致之处,以不动产(房产)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 房屋现状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屋产权及面积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该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租约、□户口,按下列方式处理:
。
若该房屋存在抵押,则卖方保证并承诺其与抵押权人之间不存在出售该房屋需经抵押权人同意的约定及其他类似约定。
第三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商定该套房屋的成交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该价格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如 等物品(包括内容可另立附件)。
第四条 房款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各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存或支付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除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房款¥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或【****银行监管】。(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2)分期付款:
①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或【****银行监管】;
②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或【****银行监管】
③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扣除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或【****银行监管】。
(3)抵押贷款:
①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日内将首期款(不含定金或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或【****银行监管】;
②其余款¥ 元由买方于 年 月 ****银行办理贷款,****银行约定时间交付予卖方。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合同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其他方式 。
第六条 产权过户办理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丙方协助办理。
第七条 相关税费支付
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
1.买方支付: 。
2.卖方支付: 。
(买卖双方需付的税费由相关部门依法确定,主要税费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产权登记费、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土地划拨转出让应缴土地出让金等)。
第八条 房屋交付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或 日内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予买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 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清单上所列物品。
2.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 。
第九条 逾期交房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交房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甲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 的违约金。
2.其他: 。
第十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各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壹份,交税务部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申请人: 身份证明号码
申请人: 身份证明号码
被继承人(遗赠人): 身份证明号码
被继承人(遗赠人): 身份证明号码
申请人 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于 年 月 日向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
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 于年 年 月 日 1 死亡。 被继承人(遗赠人) 于年 年 月 a 日 死亡。
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1于 。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号
由 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
1、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
2、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具结。
具结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 身份证明号码
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去世。
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去世。去世后遗留的遗产有:
位于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 a 平方米),不动产证书号:
。
以上房屋属被继承人单独所有的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我是被继承人的 [配偶、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孙子、孙女、侄儿、侄女、外甥、儿媳(儿子已去世)、女婿(女儿已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去世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经我反复慎重考虑后,特作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今后永不反悔。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声明时间: 年 月 日
声明人签字地点:南****登记中心办公场所
见证人签字: 、 (登记机构两名以上人员)
(注:除签名不得打印外其他空格处可打印)
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区耀目路二段83号
电话:081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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