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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2023年秋季运输车队服务采购【网上竞价】 |
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2023年秋季运输车队服务,主要运输货物为大豆、玉米等粮食。运输数量约20000吨,以实际过称数量为准。 运输距离:由****11个生产****公司****中心,平均距离40公里,路况为田间路,不分距离远近,以每车装车吨数为准。 供应商所需承担费用: 1、主副燃油费、修理费、司机劳务费用等其他一切车辆所产生费用; 2、开具总合同造价运输费用的正式普通增值税运输发票,发票税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因车辆违章受交通、交警等执法部门处罚款。 服务要求: 1、所需车辆10-12台,要求立翻式符合正常行驶标准翻斗车,证照齐全,驾驶员身体健康,每台车配两名司机,保证24小时不间断作业,具体作业时间由标的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度,车辆要保证全天****公司规定作业地点,不影响收割进度。 2、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粮食运输合同,同时向采购人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确保合同执行期内履行合同义务,否则采购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成交供应商运输作业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超吨位运输,运输粮食拉标准吨位,由于超吨或车辆自身原因被有关部门处罚、扣留车辆等情况发生的,未达到采购人要求或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要按价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后续损失。 4、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成交供应商须提前实地考察标的情况,直接参与竞价视为已对标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了解,对标的一切瑕疵予以认可,所有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实地考察联系人:****农牧科技部,李部长,电话:156****2999。 5、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服从采购人合理的安排,如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履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所完成运输数量的全部运输费。 6、供应商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履行合同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7、双方如产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内完成签订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作物收获全部结束止。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附件1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126.com”: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配备车辆和人员,所配备车辆确保证照齐全,所配备人员须具有对应车型的驾驶证(提供承诺函); (6)《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3年9月13日14:00至2023年9月18日14:00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自由报价阶段:2023年9月18日14:00-15: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起始价:32元/吨,报价阶梯:1元,报价开始后,供应商通过系统输入报价阶梯倍数;在自由报价阶段,可以多次输入,每次报价须低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低报价,按系统设定的报价阶梯或报价阶梯整数倍递减;在延时报价周期内,系统每收到一次报价,报价时间自动按延时报价周期**。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 2、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30000元; 3、缴纳注意事项:必须****银行账号汇****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缴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126.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银行账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代收款账户; 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4、保险人(承保人):中国**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挑选其中1种); 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 10、退保规则 (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2)退费路径 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3)其他 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399580)咨询退保事宜。 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11、保险责任的范围 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 (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 (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交易中心****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交易中心****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单价报价*预计数量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中心****公司 开户行:中国****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104****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履约约定 | 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2、发票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发布媒体 | 1、**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com/); 2、**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 3、易交易(http://www.****.com/)。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中心****公司 地址:呼和****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王佩 联系电话:185****8119 技术支持:0471-****040 采购单位:**** 联系人:李悍华 联系电话:156****2999 E交易客服电话:****280799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操作指南 | https://www.****.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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