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千里马招标网> 招标中心>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配套交通科技设施运行保障与维护维修项目合同公告
您尚未开通该权限!
咨询客服:400-688-2000,掌握更多商机线索!
- 咨询:400-688-2000查看全部商机
采购人(全称): ******局****支队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道路配套交通科技设施运行保障与维护维修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道路配套交通科技设施运行保障与维护维修项目 | 其他服务 | 对全市已通过验收且仍在有 效使用年限、具备运维价值的随道路工程配套建设的交通科技设施进行运维。主要包括 3128 个电子 警察摄像机、761 个电视监控摄像机、156 个智能交通信号控制机、75 套信息提示屏、后台设施设备、 相关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项 | 3 | ****5169.49 |
| 合计金额小写: ****5169.49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仟柒佰陆拾贰万伍仟壹佰陆拾玖元肆角玖分 |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 前后端设施设备运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四、项目内容”>“1. 前后端设施设备运维”)
2.2 其他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四、项目内容”>“2. 其他服务”)
2.3 交通违法数据分拣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四、项目内容”>“3. 交通违法数据分拣服务”)
2.4 本项目合同期间**的道路配套交通科技设施接入、验收与管理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四、项目内容”>“4. 本项目合同期间**的道路配套交通科技设施接入、验收与管理服务”)
2.5 运行中心专业保障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四、项目内容”>“5. 运行中心专业保障服务”)
2.6 合同运维的详细设施设备数量、点位和型号等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并纳入运维范围,但前提是确保运维范围与其他运维项目不重合,实际运维的设施设备数量不少于招标数量,不超过招标数量的10%。如实际运维的设施设备数量少于招标数量,****中心的评审单价按实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合同履约期3年,乙方以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作要求为最低履约要求,通过提供满足履约要求的人员、设备、车辆、技术等条件为甲方提供道路配套交通科技设施的运行保障与维护维修服务,每12个月为一个运维周期,自合同履行期限起始日期起,甲方即根据本合同“5.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4.结算方式
1d47acb6104c4bc0b5179c6719c619****625169.49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3,说明:本次运维周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甲方根据《月考核评分表》、《年考核评分表》对乙方在本次运维周期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经组织监理及不少于5人的专家进行评审并完成验收后,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专家意见确定向乙方支付的金额(不超过****390元)。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3,说明:本次运维周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甲方根据《月考核评分表》、《年考核评分表》对乙方在本次运维周期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经组织监理及不少于5人的专家对本次运维周期进行评审并完成验收后,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专家意见确定向乙方支付的金额(不超过****390元)。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9.4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4,说明:本次运维周期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甲方根据《月考核评分表》、《年考核评分表》对乙方在本次运维周期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经组织监理及不少于5人的专家对本次运维周期进行评审并完成验收后,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专家意见确定向乙方支付的金额(不超过****389.49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项目为运维服务项目,质量要求和服务标准一是不低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内容;二是不低于投标文件中(如方案、资质、说明、承诺、响应表等)高于招标文件标准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如果运维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服务质量不到位,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7.违约责任”>“7.4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补救或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每月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七、月考评、年考核与验收”中的“3. 月考核评分表”进行月考评,形成月考评分数。项目合同期的每个年度统计一次月考评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年考核初始分,项目合同期的每个运维周期(12个月)结束后的30日内,由甲方、监理方组织专家、乙方举行年度考核评审会,在年考核初始分的基础上按“4. 年考核评分表”进行整体扣分,以最终形成的年考核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91.875分计为91.88分,90.324分记为90.32分)作为验收和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合同期的每个运维周期为12个月,年考核分数95分以上,支付全额费用;年考核分数在95分(含)至80分(含)之间,按实际考核分数比例支付(例:如年考核分数91.88分,实际支付合同每年总价的91.88%);年考核分数80分以下,按实际考核分数比例的70%支付(例:如年考核分数60分,实际支付****389.83×60%×70%=****523.73元)。
5.4 乙方需开具由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以后支付。
5.5 月考评或年考核分数未达到80分的,甲方有权在支付款项时扣除因考核过低导致造成的损失费用,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造成的损失、违约责任及全部法律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本项目引入监理制度,监理单位有权代表甲方对项目整体运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如:在线率的复核;视频图像的检查;电子警察(含卡口)设备过车捕获率、识别准确率和执法有效率的检查等。
6.2 本项目建立由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参与的复议制度,一是通过复议对不纳入考核统计范围的情况进行确定,如:道路施工挖断管网批量掉线等情况;二是通过复议对乙方工作中实际遇到的困难进行商议,对有异议内容进行重新确定。
6.3 乙方每年为本项目提供1份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等标准出具的对电子警察(含卡口)正常运行情况的检测报告,报告要涵盖过车捕获率、识别准确率和执法有效率等。
6.4 由于本项目所运维的设施设备、系统平台均运行在**专用网络中,设施设备、系统平台产生的数据均涉及公民个人隐私和警务工作秘密,服务期内,乙方及运维人员必须承担起合同内运维设施设备、系统平台的网络安全责任和所产生信息的安全保障责任,提前了解甲方关于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做好如系统网络升级修复、病毒查杀等技术方面的预防工作以及运维人员保密思想、安全意识等管理方面的预防工作,凡因乙方原因造成信息泄露和网络安全事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和运维人员责任。
6.5 乙方应当充分参考甲方的运维需求,依法制定可行的考勤、考核和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管理方法,对运维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当统一为运维人员建立员工档案,甲方可以随时查阅。
6.6 乙方应当为运维人员提供统一的工作服,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工作时间内统一穿戴。
6.7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对运维人员进行调岗,乙方应当确保运维人员听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和指挥。
6.8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乙方对运维人员进行退回,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遣散费,具体退回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能力不符合运维需求的、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泄密、营私舞弊和廉政问题损害甲方利益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未通过人员背景调查的等。运维人员退回后,乙方必须在15天内完成运维人员配备,超过15天未配备到位的按要求进行考核。
6.9 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6.10 乙方必须配备巡检、保养、精调、修复等工作所用的交通工具、升降设备、监测设备、仪器仪表、安全防护工具设施等,对项目维护所需的常用辅材须常年备货。
6.11 乙方必须按要求调配所有运维人员到岗到位。
6.12 乙方必须配备好项目内容中要求的所有车辆(需提供车辆所有人与乙方单位名称一致的行驶证或乙方与车辆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统一放置在甲方指定场所。
6.1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与廉洁协议,乙方所有运维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与廉洁承诺书。
6.14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做好工作记录和工作留痕,接受甲方及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的检查。
6.15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运维人员和运维车辆必须服从甲方与本项目相关工作任务的调配。
6.16 乙方所提供的运维人员中,1****中心负责人、3名视频会议系统值守负责人、4名本项目合同期间**的道路配套交通科技设施备案、接入、测试评估、网络规划、存储规划、IP规划和资产管理负责人为项目关键人员,人员更换前乙方必须提前书面向甲方报备,并做好工作交接。****中心负责人三年内最多只允许更换1人次,乙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报甲方审批,视频会议系统值守负责人每年最多只允许更换1人次,乙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报甲方审批,本项目合同期间**的道路配套交通科技设施备案、接入、测试评估、网络规划、存储规划、IP规划和资产管理负责人三年内最多只允许更换1人次,乙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报甲方审批,其他运维人员更换前乙方均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
6.17 乙方与其项目所聘请运维人员发生任何劳资、民事纠纷,不得影响本项目的履行。
6.18 乙方所提供的运维人员首先需通过人员背景调查,人员背景调查通过后,由甲方对乙方推荐的运维人员进行选择确认后方可上岗。
6.19 乙方应负责运维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运维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6.20 乙方应保证所有运维人员已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五项社会保险。
6.21 合同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调整等因素)时,发生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6.22 合同期内出现安全事故、工伤或职业病事故、违法犯罪、各类纠纷等情形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有权向乙方追究因此造成的损失、违约责任及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涉及运维人员、车辆的安全事故及所引发的行政或刑事、民事诉讼的;
(2)所运维项目的设施设备发生倒塌、倾斜、坠落等造成的人员生命、财产损失的;
(3)因运维人员维护不当造成的**信息、公民个人等信息泄露,引发行政或刑事、民事诉讼的;
(4)因维护不当,造成甲方工作失误、他人生命财产受损所引发行政或刑事、民事诉讼的;
(5)因维护不当,引发火灾、爆炸、被盗等案件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
(6)因维护不当,引发恶意入侵、系统中毒、“一机两用”等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财产损失的;
(7)与本项目所聘请运维人员发生的劳务等纠纷;
(8)为做好本项目运维所使用的软硬件产品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
6.23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在合同期内,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6.24 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弥补损失,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
6.25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视频图像等的所有权与著作权均归属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26 如履行合同时因甲方增加服务项目导致应当支付的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依法另行采购。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5.2 质量要求”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费用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按“5.2 质量要求”规定重新开展服务,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1.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1.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1.4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1.5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1.6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甲方(公章): | ****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银盆南路1号 | 地址: | **市市辖区**区**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
| 法定代理人: | 李军龙 | 法定代理人: | 李忠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张伟平 |
| 电话: | 0731-****8808 | 电话: | 0731-****2896 |
| 传真: | 0731-****8935 | 传真: |
注册会员享贴心服务
项目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项目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的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的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 猜你喜欢
- 更多长沙市招标采购信息
- 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退卸套
- 09月27日
- 广德市纬十路(松涛路-清吉路)道路
- 09月27日
- 车辆保险合同公示
- 09月27日
- 汝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暨绿色社区创建项
- 09月27日
- 社区警务大队采购车辆维修服务(亿兴
- 09月27日
- 触控一体机购置合同公示
- 09月27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保密柜购置项
- 09月27日
- 2023年寒亭区开元街道衔接推进乡
- 09月27日
- 燃油费合同公示
- 09月27日
- 临沂沂河新区朝阳街道“百千工程”项
- 09月27日
- 白城监狱第三季度公务用车保险
- 09月27日
-
长沙市建材网
长沙市采购信息网
长沙市政府公开信息
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长沙市电力交易中心
长沙市交易中心
长沙市房产交易中心
长沙市工程交易中心
长沙市钢铁交易中心
长沙市建设交易中心
长沙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长沙市政府交易中心
长沙市造价信息网
长沙市市政工程信息网
长沙市水利工程信息网
长沙市通信工程信息网
长沙市医药招标网
长沙市建筑招标网
长沙市工程招标网
长沙市建设招标网
长沙市施工招标
长沙市装饰工程招标
长沙市建设工程网
长沙市水利招标信息网
长沙市建委招投标网
长沙市建筑管理网
长沙市建设信息港
长沙市教育招标网
长沙市装修招标
长沙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总包工程
长沙市政府工程招标
长沙市工程施工招标
长沙市工程公开项目
长沙市工程采购信息
长沙市招标投标采购平台
长沙市省市工程建设网








升级通知:为提高千里马网站稳定性、提升整体使用体验,现对网站进行全面升级。即日起公司将停止当前网站的更新及维护,全部用户将升级至
加入收藏
打印
导出为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