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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及商业 |
| ****酒店及商业 | |||||
| **** | 挂牌价格1,325.5 万元 | ||||
| —— | |||||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4-01-23 |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1-29 | ||||
| 是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
| ****基地项目北至新裕路,南至和乐一街,西至锦和路,**新程北二路,坐落于**省******科技园内,****科技园位****园区核心位置,是新加坡和****科技园区开发项目,也是**市重要的国际交流窗口和创新创业平台。本项目于2023年4月24日完成质量验收,5月4日完成消防验收,5月6日完成人防验收,6月7日完成规划验收,6月21日完成并联验收。
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145818.29m2,实际总建筑面积145558.89m2,实测地上建筑面积101349.6m2,实测地下面积44209.29m2,建筑层数:地上26层,地下2层。开工时间2020年7月3日,竣工时间2023年4月24日。住宅45853.37m2,商业3386.28m2,办公26682.16m2,酒店22535.45m2,车库42387.79m2,物管用房607.03m2,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 标的查看联系人:潘高峰 联系电话:177****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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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项目北至新裕路,南至和乐一街,西至锦和路,**新程北二路,坐落于**省******科技园内,****科技园位****园区核心位置,是新加坡和****科技园区开发项目,也是**市重要的国际交流窗口和创新创业平台。本项目于2023年4月24日完成质量验收,5月4日完成消防验收,5 月6日完成人防验收,6月7日完成规划验收,6月21日完成并联验收。
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145818.29m2,实际总建筑面积145558.89m2,实测地上建筑面积101349.6m2,实测地下面积44209.29m2,建筑层数:地上26层,地下2层。开工时间2020 年7月3日,竣工时间2023年4月24日。住宅45853.37m2,商业3386.28m2,办公26682.16m2,酒店22535.45m2,车库 42387.79m2,物管用房607.03m2,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 标的查看联系人:潘高峰 联系电话:177****3717 详见资产明细表 可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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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公司 | ||||||||||||||||||||||||||||||||||||||||||||||||||||||||||
| 2023-11-01 | ||||||||||||||||||||||||||||||||||||||||||||||||||||||||||
| **** | ||||||||||||||||||||||||||||||||||||||||||||||||||||||||||
| 2023-11-08 | ||||||||||||||||||||||||||||||||||||||||||||||||||||||||||
| 1,325.5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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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325.5 万元 | ||||||||||||||||||||||||||||||||||||||||||||||||||||||||||
| —— | ||||||||||||||||||||||||||||||||||||||||||||||||||||||||||
| 履约保证金即押金,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每个标的履约保证金按100万元收取。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时,须向承租方出具收据,押金不计算利息。 | ||||||||||||||||||||||||||||||||||||||||||||||||||||||||||
| 一次性 | ||||||||||||||||||||||||||||||||||||||||||||||||||||||||||
| 写字楼12年、酒店及商业区15年 | ||||||||||||||||||||||||||||||||||||||||||||||||||||||||||
| 一、本次交易通过****专用账户结算。 二、本次项目成交后,因出租方特殊原因,《房屋租赁合同》拟定于2024年3月中旬签署。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 ||||||||||||||||||||||||||||||||||||||||||||||||||||||||||
| 本次项目因特殊原因,项目成交后《房屋租赁合同》需等到2024年3月中旬正式签署,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同意此部分约定,不得提出异议。 | ||||||||||||||||||||||||||||||||||||||||||||||||||||||||||
| 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1.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2.本次招租接受联合体; 3.意向承租人需具备良好的信誉。 |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 请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 1、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不添加任何基础设备、设施。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2、****基地目前产权正在准备办理中,写字楼、酒店、商业均已修建完成通过验收,可作为写字楼用于办公场所,****酒店服务,****商贸服务。成交价仅为地上建筑物租金。另外,写字楼配备地下停车位251个,酒店及商业区配备地下停车位289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按照每个车位80元/每月租赁,3年后按周边市场均价进行调整。 3、****基地三处资产的装修期不超过24个月,装修期内免租金;免租期仅指在该期间内出租房不收取承租方租金,但承租方应按双方约定支付其他费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1年收取2个月租金,第2年收取4个月租金,第1年和第2年收取的租金用于抵扣第三年租金,即第三年仅收取6个月租金。从第四年起,按照协议收取年租金每期租金的支付日为前一个支付周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付款日遇法定节假日的,则实际付款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4、拟租赁房屋为国有资产,租赁期限届满后,招租方将自行使用或按规定重新招租。承租方申请继续租赁的,应在公开招租时参与竞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招租方将在招租信息公告中披露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相关信息。 5、出租方应在承租方支付租金后20个工作日内开具并交付真实、合法、有效、可抵扣的租金增值税专用发票。 6、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由****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缴纳相关费用,电话及网络通讯费由承租方自行独立安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支付,租赁期间与房屋及房屋出租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保证房屋在交付时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建筑、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 且承租方已完成相关尽职调查。 8、承租方应事先****园区物业管理部门,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有权对房屋进行改造改建、装修等,承租方该等行为不能危害租赁房屋****园区物业相关规定,因改建、装修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但如有异议各方应协商共同解决。出租方应为承租方进行房屋改建、装修提供便利,如改建、****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须甲方提供必要协助的,出租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配合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须园区物业提供必要协助的,由承租方自行协调物业办理。 9、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应自行收回,出租方给予承租方15个工作日收回与撤场期限。 10、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赁房屋及日常管护(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改建、装修、添付的设施设备)承担维修义务并负担费用。 1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若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对方以及采取合理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就扩大损失部分,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标的查看联系人:潘高峰 联系电话:177****3717 13、承租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内外的财产、人身等安全,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14、本次项目因特殊原因,项目成交后《房屋租赁合同》需等到2024年3月中旬正式签署,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同意此部分约定,不得提出异议。 15、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 ||||||||||||||||||||||||||||||||||||||||||||||||||||||||||
| 130 万元 | ||||||||||||||||||||||||||||||||||||||||||||||||||||||||||
| —— | ||||||||||||||||||||||||||||||||||||||||||||||||||||||||||
| 2024-01-29 17:00:00 |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 ********公司 | ||||||||||||||||||||||||||||||||||||||||||||||||||||||||||
| ****营业部 | ||||||||||||||||||||||||||||||||||||||||||||||||||||||||||
| 701********0095687 | ||||||||||||||||||||||||||||||||||||||||||||||||||||||||||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其他方式(直接协议签约) | ||||||||||||||||||||||||||||||||||||||||||||||||||||||||||
| 网络竞价 | ||||||||||||||||||||||||||||||||||||||||||||||||||||||||||
| 旦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91-****555 | |||||||||||||||||||||||||||||||||||||||||||||||||||||||||
| 央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891-****555 | |||||||||||||||||||||||||||||||||||||||||||||||||||||||||
| 总则 第一条 ****(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中心。 | ||||||||||||||||||||||||||||||||||||||||||||||||||||||||||
|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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