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务服务事(略),现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事项办事指南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的申请和办理。
二、法定依据
1.《中华(略):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略)工验收,应当验收水(略),生产建(略)。
2.《水利部关于加强(略)〔2017〕365号):生产建设单位应在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后、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生产建设单位、第三方机构和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分别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应当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其中,实行承诺制或备案制管理的项目,只需要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中应当有至少一名省级水行(略)
三、办理权限
阿拉善盟水务局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四、受理机构
阿拉善盟水务局
五、决定机构
阿拉善盟水务局
六、申请条件
1.依法编制(略),生产建设单位应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生产建设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组织水土保持(略),形成水土保(略),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
3.依法编制(略),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提交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格式、内容符合水土保持标准要求。
5.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单位应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略)。
七、申请材料
(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
1.申请(略)(申报单位红头文件,原件1份);
2.水土保持设(略)(原件2份);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原件2份);
4.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原件2份);
5.验收报备申请表(原件1份);
6.网站公示截图(申报单位盖章,原件1份)。
(二)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
1.申请验收报备文件(申报单位红头文件,原件1份);
2.水土保持设(略)(原件2份);
八、申请方式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申请或网上申请(http://(略)gov.cn/OrgItem_index?regionCode=(略) orgCode=(略)W record=istrue)
九、(略)
受理—审查—办结
十、办事时限
即来即办(注:申报单位补正资料时间不计入报备办理时间内)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
生产建(略)。
十三、办事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略)
送达方式:(略)
十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略)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略)
十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略)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