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龙发改〔2018〕143号)文件精神,该工程没有达到必须招标限额标准,采取直接发包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环卫局环卫作业车辆清洗场地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工程造价:(略)
五、计划工期:(略)
六、项目概况: 在(略)建设环卫作业车辆清洗场地,用地面积23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七、资质与项目配备人员要求:
意向承包人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发包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 1人;质量检查员 1人;安全员 1人。八、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有意向承包人可直接到(略)报名、报价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县(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主要技(略)
4.意向承包企业法(略)(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并逐页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若无法通过二维码查询的,可通过进入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略)
九、公示时间:(略)
十、报名时间:(略)
十一、确定承包人
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领导小组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按照(略),推荐1-3家满足相关工程资质要求且信用良好的意向承包人,提交项目建设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确定承包人。
十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附件:(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