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管理系统阳光推介会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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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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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科研项目管理系统阳光推介会公告(第二次)

**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阳光推介会公告

项目名称

科研(略)




方式


院内阳光推介会

联系地址

**市**区萱花路439号




联系人


郑蓉蓉

联系电话

(略)


传真电话


(略)



报名(略)


2022年9月7日14:(略)

(上班时间08:00—12:00及14:00—17:30)






递交方式


报名资料用顺(略)设备科郑蓉蓉,报名资料里需要提供公司资质文件、标书制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qq邮箱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打印出来封(略))






项目开始介绍时间


待定






品目


国产或进口


数量


备注


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


1套


第二次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资质要求:

一、报名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报名公司委托负责本次介绍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3、负责本次介绍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理商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三、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四、授权

1、厂家授予代理商的授权书

2、代理商授予(略)

需提供最新三证合一的资质复印件,彩页和产品说明书。

附件1:(略)

附件2: 参加采购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特别要求: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qq邮箱号码以便发送采购/产品介绍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1:

(略)

(一)管理系统需面向各级各类用户,包括院领导、职能处室科研业务主管、临床科室主任及科研秘书、科研人员以及专家等,提供专属服务。

(二)网上科研办事:以服务科研人员为导向,构造和优化网上科研办事**和流程,为科研人员提供科研业务网上查询和办事功能。

移动科研信息服务:基于短信、邮件、微信等对接,实时为科研人员推送科研动态信息。

(三)业务方面:

1、科研项目:实现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检、变更、结项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2、科研经费:按照各类科研(略),构建网上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实现银行到款、经费认领、项目入账、经费支出等过程管理。实现数据与HERP等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3、科研成果:(略)采集、管理和统计分析。提供论文网推服务,实现本医院论**果数据的智能匹配、推送和个人认领,免登记免审核。

4、科研统计:实现医院科研项目、经费、成果、人员、机构等数据综合查询、筛选和汇编,快速生成各类常用科研统计数据报表,服务于(略)。基于教育(略),通过系统(略),实现无缝对接。

(四)构建院级科研主题数据库,涵盖科研人员、机构、项目、经费、成果、平台等数据,形成科研数据动态采集、归档机制,实现科研数据的管理、聚合和统计分析,服务于科研评(略)。

(五)实现科研数据多部门数据共享和横向协同,实现院内(略),基于科研人员网上科研办事需求,构建科研、财务、人事等部门之间科研数据共享和科研业务协同机制,推进医(略)。


附件2:

参加医院院内采购活动来院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本院疫情防控安全,维持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2〕3号)、《疫情期间工作人员离永返永返岗管理制度的通知》(重医**医院肺炎组〔(略),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持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请配合完成。

1、所有到**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参加采购相关活动的人员,均参照本医院职工疫情管理规定执行。

2、境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1)对高、中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略)。到本院办事须持集中医学观察期间5次核酸阴性证明+解除隔离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无法提供者严禁到本院办事。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到本院办事须持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4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略)。

(3)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高风险岗位的来渝返渝人员(自行申报),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到本院办事须持健康监测期间前2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4)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渝返渝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4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72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到本院办事须持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间隔至少72小时)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5)除外上述情形的(略),参照第(4)条执行,原则上需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略))且结果阴性方可(略),到本院办事须持2次核酸(间隔至少72小时)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3、**市内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如**市发现本土疫情,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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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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