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略)-HSJS-G2022-0003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略)
4、采购需求:(略)将对湖西片区学校138口教室灯光照明进行改造,每间教室按照9盏教室灯和3盏黑板灯配置,即教室灯1242盏,黑板灯414盏,共计1656盏灯具。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卖方应于合同生效日后,3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2022年9月19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2年9月19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略)
3、获取方式:(略)
3.1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略)--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略)“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3.2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略)cn/;或进入**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略)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3 “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略),“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3.4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3.5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略))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3.6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售价:(略)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30分(**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2022年(略)(**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略)cn/)“开标大厅”或进入**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略)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线下开标地点:(略)
样品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1日**时间9:00-9:30
线下样品递交地点:(略)
线下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1日**时间9:00-9:30
线下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注:供应商需携带CA锁、笔记本电脑到采购文件指定的开标地点参加。(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在到(略),使用CA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略)
自本公(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时间9:(略)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略)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略)。
供应商(略)。
质疑接收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市泉山区建国西路财富广场B座1016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略)。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略)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略)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泉山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2年 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