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略),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略)恒德汽车道路施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SH[GK]2022011的(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暂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三轮车)拖移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略)
1.3其(略):□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708 装卸搬运服务 | 装卸搬运服务 | 主要为我市交警部门在道路执法执勤过程中,依法依规暂扣的各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由中标人安全有序地拖移至位于市区的(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三环快速路等各定点停放两辆车况良好的平板式清障车。 | 详见技术商务部分第3-8页 | 1(年) | 详见技术商务部分第3-8页 | (略)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壹万元整(¥(略).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完成交接业务事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略)市鼓楼区杨桥西路善化坊办公区;
4.3交付条件: (略)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2、服务方式及服务地点 乙方按照甲方指令,将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和快速路勤务大队、机动特勤大队路面交通违法查处而暂扣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三轮车)拖移至设置在仓山区的(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案停车场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涉案车辆停车场。 3、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壹万元整(1410000元) 3.2 拖移服务费按照26.79元/辆单价标准计算,以每月实际拖移车辆数量乘以26.79元/辆进行结算。 3.3 服务费支付与每月考评情况进行挂钩,作为服务费用结算的依据之一。 3.4 次月十日之前,甲乙双方协同办理上月服务费用的统计结算事宜。服务费用统计结算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发票和凭证,甲方将根据每月考评情况,按照财政支付程序在次月月底前完成上月服务费用的支付,但因财政、节假日延期等因素影响,或者乙方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发票和凭证导致拖移费用逾期支付的除外。 3.5 除特殊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额外费用。 3.6 乙方账户户名:(略)恒德汽车道路施救有限公司,账号:100052155350010001;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略)华林支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5、考评条款 5.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拖车服务实行每月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与服务费用支付进行挂钩。 5.2 考评条款具体内容为: 5.2.1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被拖移车辆严重损毁、丢失或者拖车服务过程中乱收费、乱作为等问题,引发当事人投诉、上级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情形的; 5.2.2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落实相关车辆、工作人员配备,对甲方工作造成影响的; 5.2.3 乙方在拖移车辆时,未按照相关要求将车辆当天完好无损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 5.2.4 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车指令后,无正当理由30分钟内未按时到达现场的。 5.2.5 乙方在拖移车辆时未按照规范流程操作,造成被拖移车辆损坏的; 5.2.6 乙方不按照要求使用清障车辆车载GPS,或不按要求保存相关数据的。 5.2.7应急保障没有按照甲方实际要求完成的。 5.3月度考评情况扣减标准:一是没有考评条款全部情形的,考评为优,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二是只有考评条款第6项情形的,考评为良,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1%;三是只要具有考评条款第3项、第4项、第5项情形之一的,考评为中,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3%;四是只要具有考评条款第1项、第2项、第7项情形的,考评为差,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5%。 5.4 乙方当月考评情况为差或者在服务期内累计2个月考评为中的,甲方有权视情解除合同。 5.5 乙方如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经甲方及相关部门核实后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6 乙方因拖车通行需要,甲方在合法合规情况下应给予乙方便利通行条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合同有效期一年,每月经采购人考评后按实结算。每月的结算金额=实际发生的拖车数量*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1合同有效期 1.1.1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略)至(略)。 1.1.2本项目合同一年有效期到期,或者150万元总额度用完,合同则自动终止。 1.1.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将重新公开招投标。乙方应保证在新的中标方确定之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拖车服务,甲方按照本协议正常结算费用。。
10、违约责任
6.1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被拖车辆未能按期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在拖车过程发生车辆遗失、或者电池等车辆组件丢失的、或者被拖车辆碰刮、损伤以及其他意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额度可参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及相关标准执行。 6.2 甲方在无法联系乙方工作人员,且无特殊原因而导致拖车作业无法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扣减当月服务费的1%,造成直接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3 双方合同签订后,除因政策变化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即(略)元)5%金额的违约金。。
11(略)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略)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略)。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略)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略)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4、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标准 4.1 乙方已配备20辆(含)1.75吨的平板式清障车专用于拖移暂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三轮车)服务,并具有每趟次运输10辆以上(含)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含三轮车)的能力。 4.2 乙方已设立(7天X24小时)值班电话(0591-63660172或13405913000),并安排专人与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和快速路勤务大队、机动特勤大队等甲方相关机构或部门建立联络机制,负责拖车的日常调度事宜。 4.3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指令后,须在30分钟内到达暂扣车辆现场,不得以暂扣车辆数量较少等原因为由,推诿拖延暂扣车辆拖移服务工作。 4.4 乙方应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各区定点停放不少于两辆可以正常运行且满足拖车要求的平板式清障车,确保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指令后30分内抵达暂扣车辆拖移现场。 4.5 每辆平板式清障车应配备两名(含)以上搬运员,搬运员应文明装卸并有序摆放整齐,同时,备足车辆搬运、拖移所需的扎系揽绳等辅助工具材料,确保被拖移车辆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 4.6 拖车服务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现场民警或者辅警办理好暂扣车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确认,将暂扣车辆拖移至(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定的涉案车辆停车场。 4.7 乙方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搬运、拖移车辆并妥善保管,并于当天完好无损的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因道路不通等外界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满足当日送达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取得同意后方可暂缓执行)。不得采取野蛮、粗暴等不正当方式搬运、拖移车辆;不得将拖移的车辆暂存于甲方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 4.8 乙方应统筹安排做好拖车驾驶员、搬运员的值班安排,并在当月月底前将次月值班安排表提供给甲方相关机构或部门。 4.9 乙方应安排专人与甲方指定地点涉案停车场工作人员做好每日拖移车辆的交接和清点对账工作,保证拖移车辆数量准确无误。 4.10乙方应在所配备的清障车辆上安装车载GPS,规范使用清障车辆车载GPS,并按照有关要求保存好相关数据备查。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略),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5 份。合同电(略)。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8、其他约定 8.1乙方有主动咨询和配合甲方车辆安全及保密制度的义务,需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在拖车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原始状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拍照或其他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否则扣减当月服务费的1%,造成损失的,乙方(略)。 8.2拖车过程中如发生过路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8.3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一份,具有(略)。 。
甲方: | (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乙方: | (略)恒德汽车道路施救有限公司 |
住所: | (略)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 住所: | (略)市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16号 |
单位负责人: | 李良航 | 单位负责人: | 陈石德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略)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略)华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略) |
签订地点: (略)
签订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