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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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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3号)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略),**县农业农村局邀请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提交申报材料的9家单位进行综合评比打分。专家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经研究讨论形成遴选意见如下: **大耕源肥业有限公司承担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料项目、**县瑞业恒丰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秸秆收储运项目、**县宽乐种养殖农民专业**社承担秸秆还田(购买深(略))项目。 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日。 举报电话:(略) **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4日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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