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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略)(一)(第二次)
一、包2智能温控设备部分参数作如下修改,具体为:
技术(略):
第1项挂式1.5P温控设备第7小项★制冷功率:≥ 1800W,改为“★制冷功率:≤ 1800W”;
第2项立柜式5P温控设备第27小项★制冷功率:≥4000W ,改为“★制冷功率:≤4000W” ;
第3项立柜式3P温控设备第45小项★制热功率:≥ 3200W ;改为 “★制热功率:≤ 3200W”;第46小项★制冷功率 :≥2050W 改为“★制冷功率 :≤2050W”;
第4项立柜式2P温控设备第62小项★制冷功率:≥1300W 改为“★制冷功率:≤1300W ”。
二、包2智能温控设备第3项立柜式3P温控设备,投标人不提供强制节能认证检测报告不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不变。
**中恒荣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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