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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因工作需要,拟对灵丘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要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对该项目需求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灵丘县(略)
采购预算:(略)
论证事项包括以(略):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略)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略)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7.专家论证(略)。
各潜在供(略),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编:(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编:(略)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瀛湖街道东苑路云祥园4单元底商1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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