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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驰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乙级监理资质的材料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核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略),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核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4年(略),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楼411建筑管理科
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
2024年第1次工程监理企业公示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类型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驰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 同意 | 依申请按常规模式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