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略):
根据《**省(略)年职业能力建设指标指导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略),进一步规(略),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职业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略):
一、遴选征集原则
按照“条(略)。
二、遴选数量
计划遴选30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资格要求
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库中备案的培训机构且在**省2023年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为C级以上(含C级)的培训机构。
四、报名材料
参与遴选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提供附件相关遴选材料。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略)
联系人:李烈卿 联系电话:(略)。
六、评选程序
(一)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报名材料后,对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评分排名。若评分一致(略)。
(二)将评分结果报县人社局党组会讨论,选取分数排名前30名的机构。选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有关要求
(一)各培训机构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并用牛皮纸袋或档案袋封装,封套上需注明:材料名称、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对逾期或不(略)
(二)各培训机构应对所有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材料不清晰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培训机构不可以与第三方**方式参与机构遴选,机构遴选入库后不可和第三方**开展培训;
(四)20(略)年度遴选;
(五)2023年(略),但培训时间弄虚作假,培训管理不严,培训质量差等被要求整改的培训机构不纳入本年度遴选;
(六)培训机构从(略),推荐学员上岗就业;
(七)培训机构取得遴选开班资质后须在3个月内开展安排的培训任务,否则取消申请遴选培训资格,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重新向全省征集培训机构来承担培训任务。
附件:(略)
**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