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怀远县龙亢镇车间产业发展项目二期(电力部分)(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信息时间:(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2024年**(略)(电力部分)(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包河区汉水路塘溪津门B幢办公楼2222室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4年**县龙亢镇车间产业发展项目二期(电力部分)(二次)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县龙亢镇 329 国道(略),根据**县龙亢镇人民政府10kV配电工程用电方案,现确定新装3台630kVA 箱式变压器,1 台高分箱。 其中400kV(略)(临时变)为业主临时用电,详见工程量(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田斌 (组长)、郑(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壹仟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略)(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略)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县榴城镇圣泉大道313号7楼707室、**县龙亢镇龙亢街道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粟、徐坤(采购人代表)、简洁(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8212676、18375568186(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