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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略)实施方案监理服务(二次)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14.4财务状况: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现澄清为:财务状况: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其他事宜: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请下载澄清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