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公示内容:(略)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12日-2024年05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下载**承秦加油站 验收.pdf
下载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