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实物转让公告】宾县平坊镇石洞村经济合作社65棵杨树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农村实物转让公告】宾县平坊镇石洞村经济合作社65棵杨树转让项目

信息时间:(略)


项目名称

宾县平坊镇(略)

项目编号

哈农交产(2024)第195号

项目类别

农村(略)

标的所在地

宾县平坊镇石洞村经济合作社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底价

15(略)0元

评估值

/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

账面值

/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5日16:(略)

行为批准

宾县平坊镇人民政府

项目

简介

一、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本次拟转让宾县平坊镇石洞村经济合作社所有的集体资产,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略),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经过(略),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提(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略)。

二、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基本情况:本次整体转让标的为宾县平坊镇石洞村经济合作社65棵杨树。标的位于宾县平坊镇石洞村门前、民利房后。

2、转让底价为:15(略)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3、标的以现状进行整体转让,全部标的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三、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哈交所接受委托发布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交所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略),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2、转让方承诺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受让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等风险对受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交所无关,由受让方承担相应责任。

3、依据转让(略):

(1) 本次转让的标的无权属证照,由平坊镇林业站出具《林木转让无林权证的证明》显示为宾县平坊镇石洞村经济合作社所有,不属于违法违规林木,转让方有权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纠纷均由转让方承担。

(2) 本次转让的标的无采伐证,本次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采伐手续,能否办理(略)。取得林业部门采伐许可后,方可进行采伐。

(3) 砍伐期限:(略)

(4) 标的现状:(略)

(5) 受让方负责标的的运输、搬运、砍伐等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6) 本次发包仅限本经济合作社成员报名。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须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确认。对标的的法律(略),并对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交所对此(略)。

5、哈交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略),哈交所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哈交所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证。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6、公告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须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完成标的交割前全部与其有关的运输、砍伐标的途经道路、标的存放位置及周边环境、后续种植环境等因素,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运输、砍伐现场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考量各项费用,自行考察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做好相应的施工措施。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转让方在受让方现场勘察时须详细讲解标的交割的全部工作内容,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

7、受让方负责转让的标的的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砍伐等工作时须确保房产基础、房屋顶部支架等设施完整性、安全性,不可破坏存放地墙体、门窗及周边公共环境设施等。受让方在负责转让的标的的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砍伐等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并按要求的时限完成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砍伐等工作。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表明对标的现况及标的全部瑕疵均已知晓、认可和接受。成交后若出(略),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予调整。以上述异议为由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与转(略)被扣除。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相应标的《杨树转让合同》后以上述异议为由要求解除《杨树转让合同》的,成交金额不予退回。

9、(略),以双方最终(略)。

四、受让方资格(略)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遵(略)。

2、意向受(略)。

3、意向受让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相应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略)

4、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五、报名审核: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略)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转让方有特殊要求,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竞价协议(本人签字并按捺(略))、声明书(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详见附件)和已阅读并确认的空白《杨树转让合同》(详见附件)、该自然人如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还需提供由村集体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受让方应在系统提示报名审核通过后足额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上述事项,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须在系统端点击“保证金查询”到账后,方可竞价。

5、特别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账(略)息一致,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使用的银行账户须为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一致。

六、保证金

1、标的保证金数额:15(略)0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1:(略),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3、保证金交纳方式:以网银、电汇等方式按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提示交纳。

4、保证金处置方式:

4.1 成交的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即可申请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

4.2 未成交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4.3 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保证金不足以(略),哈交所及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杨树转让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七、(略)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4月12日09:(略)至2024年4 月26日15:(略)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4月26日15:(略)起

(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竞价阶梯为1(略)元及1(略)元的整数倍。

八、交易(略)

1、公(略),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后,以协议方式成交。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公告要(略),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1.1 如协议成交,由受让方按最终(略)

1.2 如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由受让方按转让底价部分的1%与增值部分的3%的加和向哈交所支付服务费服务费=转让底价部分×1%+增值部分×3%】。

1.3 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哈交所指定邮箱((略))发送开具发票所需信息表(备注:宾县平坊镇石洞村经济合作社65棵杨树转让项目)(详见附件)。

1.4 如最终(略),需要按照10元收取。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按哈交所要求,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及服务费交纳到哈交所指定账户,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交所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可申请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保证金不足冲抵价款部分,受让方须一次性予以补足。

3、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 15个工作日 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略)同》,受让起止日期可在相应标的《杨树转让合同》中约定,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

九、标的交割

1、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确认为准。

2、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略)。

3、交割事宜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本公告及相应标的《杨树转让合同》约定进行交割,哈交所对此不(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的运输、搬运、砍伐、树苗栽种等对转让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要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包括不限于采伐(略)),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须供相应资质,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水土保持等工作。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5、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杨树转让合同》中约定。

注:意向受让方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或服务费按时足额汇入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保证金、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交纳账号由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短(略)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受让方将无法参与该项目。

标的咨询

转让方展示时间、地点:(略)

转让方标的现场展示联系方式:(略)

哈交所项目联系方式:(略)

哈交所咨询时间:(略)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略)


附件:2、附件二竞价协议9.2(受让方:法人(略)).doc 附件:2、附件一竞价协议9.2(受让方:自然人).doc 附件:3、附件三声明书9.2(受让方:自然人).docx 附件:3、附件四声明书9.2(受让方:法人或其他组织).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下载杨树转让合同1.jpg">下载 附件:下载杨树转让合同2.jpg">下载 附件:1、报名所(略)(附件).docx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5
招标公告
【农村实物转让公告】宾县平坊镇石洞村经济合作社65棵杨树转让项目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