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修复配套加工区

审批
福建-漳州-龙海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矿山修复配套加工区
日期:2024-04-15 10:30: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浮宫(略) 一比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霞圳—田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地点:**区浮宫镇霞威村、霞圳村**头村及港尾镇沙坛村

建设单位:(略)

公示时间:(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