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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现将《(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略),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为8618.12m2,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建设年产4万吨优质大米生产线一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区、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办公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公示时间:(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略),个人(略),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