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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略)
建设项目:**县20万吨建筑垃圾及石灰石废渣绿色环保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略)
公示内容:**县2(略)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16日-2024年05月15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