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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泊头市佳兴铸造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寺门村镇刘坊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0000 |
建设单位 | 泊头市佳兴铸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秀岗 |
联系人 | 刘秀岗 | 联系电话 | 157****9020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略)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略)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略) | 更改后,粘土砂水平造型线浇铸工序、制芯工序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与树脂砂铸造浇铸、落砂、砂处理工序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再共同(略)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粘土砂水平造型线浇铸工序、制芯工(略)活性炭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 ||
承诺:泊头市佳兴铸造有限公司 刘秀岗承诺所填(略),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泊头市佳兴铸造有限公司, 刘秀岗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