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媒体融合平台等保体系建设重新公开比选项目中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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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媒体融合平台等保体系建设重新公开比选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2024年**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媒体融合平台等保体系建设重新公开比选项目(项目编号:FJZ(略))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分包1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产品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中选人数量

1

**晚报社(略)

**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1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分包1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二、分包2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产品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中选人数量

1

**晚报社媒体融合平台等保体系建设项目分包2

**徽象科技有限公司

1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分包2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时间:(略)至2024年04月19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略),异议应当包括(略):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略)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略),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略)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异议接收邮箱:(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日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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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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