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的《关于**县城北小学变更项目名称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将原批复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北小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武发改复〔2(略)3〕39号)文中项目名称“**县城北小学项目”变更为“**县滨湖小学项目”,其余内容不变,请依此函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
2(略)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