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幸福滹沱河建设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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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幸福滹沱河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幸福滹沱河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招核字【2024】10号批准实施,项目法人为**县水利工程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滹沱河沿岸,主要包括神艺苗木段、姚庄险工段、王岗险工段、交警队综合楼。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对滹沱河沿岸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标识牌、太阳伞造型区、田园小课堂区观景平台、亲水乐园(略)

2.1.3计划工期:(略)

2.1.4工程质量:(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略):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略)有效的(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人员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1.3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

(1)根据财库〔(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略),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6.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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