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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实训常规耗材采购成交公告 |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略)实训常规耗材采购公告(二)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公示发布日期:(略) 预成交人名称:(略) 2、项目名称:(略)实训常规耗材采购公告(一)(三) 因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学院决定终止此两个项目。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质疑人需要修改(略),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违法违纪举报 如发现本采购项目有违法违纪情况,请向(略)纪检监察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略) 举报邮箱:(略)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