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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中心对以下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通过严格的复审,经核实以下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均符合我县公共租(略),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轮候登记或保障。
联系电话:(略)
白沙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