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天津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672.32亩农用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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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区域 津南区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金(略)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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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津南区**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672.32亩农用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略).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略)亩农用地。以挂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再进行重新测量。本次在**农交所挂牌我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并支付。该项目出租期限为(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缴纳交易保证金200万元,在成交签约后,200万元交易保证金扣除我方应收取的50%租金、20万元合同期土地押金及农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退回受让方,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覆盖50%租金、土地押金及农交所应收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应予签订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补齐。 2. 本次出租标的中津沽污水处理厂东南侧复垦高标农田周边现有一村民占地未迁移,占地面积约为20余亩,该村民在占地面积内进行牛、羊养殖,且高标示范区近唐津高速北侧有一未拆迁户占地,租赁期限内不排除该村民影**稻种植的可能。意向受让方对该情况需知悉,且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已经对该情况进行了考虑,如因此对受让方水稻种植产生了任何影响,均与甲方无关。 3. 租赁土地范围内现有村民委员会所属变压器4台,分别位于洪泥河西侧(3台)和西排河西侧(1台),相关企业拥有变压器1台,分布于洪泥河西侧,租赁期间需受让方自行与村民委员会和其产权企业协商处理,因上述部分变压器需与水产养殖共用,受让方需与各方自行调配使用,在承包期内,出租方不负责水电,承租方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概不负责。 4. 意向受让方在**农交所报名前需到现场查看土地和土地范围内的变压器、水泵、沟渠、道路、涵闸等基础设施,对土地等现状完全了解并认可后进行报名登记。 5.在合同期内,水电、排涝等承租方自行解决,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土地承包年限。 6.在合同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意外人身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7.在合同期内,土地四周的沟渠道路属出租方所有,只允许承租方行走、取水(但不保水源)或排涝。且承租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渠道畅通,卫生环境必须达到出租方的要求,承租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垃圾归承租方清理,如对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有破坏行为、不按出租方要求清理垃圾、除草恢复原貌或不按镇村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政策执行,出租方有权收回,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8.合同期内不允许承租方对土地经营权进行转租。 9.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不签定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0.意向承租方可先进行实地踏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无异议; 此次交易在**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受让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受让方违约,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受让方条件 1、面向注册地在津南区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的家庭农场、**社及法人单位且经营范围应包括相关农业粮食种植。 2、报名时需提供连续五年期的种植面积超1000亩土地租赁合同。 3、3年内获(略)人单位。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成员(至少一名)具有相关农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转出用途 水田部分必须用于水稻种植,旱田部分用于农作物种植
是否(略)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略).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不变(略),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略)
账户名称 **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9
招标公告
津南区天津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672.32亩农用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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