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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东大街、新兴东大街辅路、青山东大街、通河路围合区域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
澄 清 说 明
因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中散水、台阶及部分防雷工程与同一区域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存在交叉施工情况,本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62天。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现变更为计划工期506天。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62天内完成除散水、台阶及部分防雷工程以外的全部建设内容)。
2、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此澄清文件作(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二0二四年四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