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新**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行政审批局以行审批(2023)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行**新**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2.1.2 规模:该项目对经五路(开元大街-南环)、富强路(启新大街-颍南街)建设地下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给水管网、电力排管、通信排管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其中污水管道DN300~DN500共1317米,雨水管道DN300~DN1000共1907米,给水管道De225共1114米,电力排管4孔~6孔MPP管1270米,通信排管8孔~12孔MPP管1310米;配套建设雨污水检查井、阀门井、排气井、排泥井、雨水口、电力电缆井等附属构筑物;并对路面进行恢复等。)
2.1.3 设计服务期限:30天
2.1.4 建设地点:行****
2.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相关的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项目(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 日09:00时至2024年04月30日17:00时(**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com)”、“**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地 址:**北路67号
邮 编:050600
联 系人: 刘主任
电 话:0311-****8389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省**市**区槐安西路与时光街**西北角翠堤春晓商务615
邮 编:050000
联系人:郭志成
电 话:0311-****6111
监督单位:****
郑重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标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签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标活动的行为。
****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联系人:
1.招标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0311-****8389
2.招标代理机构:**** 郭志成
联系电话:0311-****6111
2024年04月
招标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