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01包:1、搜救船,2、搜救快艇技术参数中要求“需提供此船型以往办理过海事局颁发的内河ZC检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更改为“需承诺在交货验收时提供此船型办理的海事局颁发的内河ZC检验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点30分更改为(略)点30分。原开标时间(略)点30分更改为(略)点30分。
其他(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略),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可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莲沼街09组3幢单元3号
联系方式: 0(略)-48833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0(略)-48833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