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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政府项目
设备采购单一(略)
庆城县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政府项目采购项目设备采购采购人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24盘位云存储节点1台,HikCloud Storage VCS Emb视频云存储软件一套,AI旋镜全结构化网络摄像机62台,监控立杆5套,加工横壁8根,设备箱62个。】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由庆城县公安局发函指定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略)的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第二款【各类情形的说明】中第七类情形第五项“DICT 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建议本项目采用事前公示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商兰州鑫兰宇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兰州鑫兰宇商贸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略)共4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异议接收邮箱:【(略)@189.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
采购人:(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