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绩溪县公安局机房UPS电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望**路129号五彩商业广场1幢办2410室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略).00元)

评审报价:贰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按定额5000元收取。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略)或(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电话:(略);(略),联系电话:(略)。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略)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县徽山大(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十、附件

1、(略)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1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5
中标通知
[正在公示]绩溪县公安局机房UPS电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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