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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翔财农〔2024〕8号)通知要求,为完成内部(略),我单位拟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为我单位编制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含翔安区司法局、翔安区司法局本级、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编制工作。
二、(略)
(略)
三、项目资金预算
项目资金预算0.235万元,根据购买服务(略)。
四、服务提供机构条件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承接服务的人员具有与采购人服务单位业务复杂性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和履约能力,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工作要求,两年内具有承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业务的相关经验。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1.服务机构(略)(若三证(略));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服务机构两年内承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服务的范例(单位名单)。
以上证件需提供服务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告时间及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略)
2.报名时间:(略)
七、报名方式
请将相关材料地送至: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宋坂三里87号三楼(区司法局综合科)
联系人:(略)
八、确定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略),确定(略)。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