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为准):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略)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需进行 CA数字证书注册。CA 数字证书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流程参照投标人在使用“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com/)”,服务电话 400-058-8991。(4)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5)本项目实行“分散+双盲”评审,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投标供应商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