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河镇2024年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河镇**街2委7组
中标(成交)金额:189.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河镇2024年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施工范围:**县**河镇
服务周期:2024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共计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高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奕霖、洪波、程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收费金额:22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县**河镇
联系方式:186****0418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花园小区A1栋0668幢010103号
联系方式:0439-****004
项目联系人:徐连雯
电 话:180****5290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 的 **河镇2024年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河镇2024年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标的名称) ,属于 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40 人,营业收入为228.7178 万元,资产总额为107.4259万元1,属于 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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