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高台水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审批
吉林-通化-集安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标题:(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4-0(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正本公示版(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略),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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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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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