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利用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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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内容: 标段(包)分类代码: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标段(包)招标次数: 标段(包)招标方式: 标段(包)所在行政区域: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段(包)建立时间:
(略)
(略)001(略)001002
**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利用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污水、污泥处理工程(略)
1公开招标
**县**市
接受联合体投标; (1)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4月-2024年4月)至少完成过1项与发包工程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同类型设计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含);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 3.3.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1
招标公告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利用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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