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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走马乡洪家村补充水源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前公示
农民工朋友:
以下三个项目已完工,施工单位分别向我局提交了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书面承诺和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略)要求,现就该批工程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的真实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日。公示时间(略)至(略)。
1、**雷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走马乡洪家村补充水源工程项目
2、**中富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承建的走马乡洪家村4、8组(道班至刘家湾)通畅(略)
3、**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高谷镇庞溪村3组(赵家河坝至丫口)通畅公路工程
若以上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自治县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投诉。若未(略),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单位地址:(略)
投诉电话:(略)
**自治(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