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代理机构)受(略)(招标人)委托,拟对“(略)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招标人的具体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招标人需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
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略)(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略)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略)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略),未被政府主(略)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本项目不接受(略)。
(十一)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招标文(略)
(一)申领时间:(略)05月11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略)雨城区雅州大道蜀天瑞光广场1幢15楼4号。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及电子邮箱)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略)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招标文件售价:(略)
六、投标(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本招标项目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略)mil.cn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