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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略)
一、项目情况
(略)防火门拆除及采购安装工程(二次)(项目编号:HS-B-36/AHCQB-202400211)于2024年05月07日完成评审,现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成交价格(含税,总价):(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05月10日。公示(略),请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反映。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项目联系人:(略)
曹工 电话: (略)
高工 电话: (略)
电子信箱: (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略)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略)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略),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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