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第一包(疾控中心)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略)6:25

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第一包(疾控中心)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第一包(疾控中心)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C座19楼

中标金额:贰佰肆拾壹万捌仟元整(¥(略).00元)

四、(略)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珀金埃尔默

NexION1000G

1台

(略).00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略)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梅,郑新勇,吴晓鸣,程旺兴,葛德利

六、代理服务收(略)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2.447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略)【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略)

2、提起质(略)

3、质疑(略)

4、质疑事项含有(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第一包(疾控中心)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