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审计局安州区跟踪审计等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跟踪审计等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高新区**街166号1栋10层14号、15号、16号 50,4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兢诚****公司 **市**区宏济新路5号SOHO商务港1幢2楼207.****.209室 26,700.00元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正哲****公司 **市**区七里路499号 24,000.00元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达通****公司 **市**区光华东三路489号2栋10楼1006-1011号 23,970.00元

合同包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宏业****公司 **省**市**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2单元25层2510号 93,790.00元

合同包6: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科标禾****公司 **市**区静沙南路29号**壹号二期7栋28楼2801-2808号 45,600.00元

合同包7: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谨致远****公司 **科创区园艺东街北段46号岭南神韵5栋2单元2层2、3号 25,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审计服务 包一 **区跟踪审计等服务项目-包一 服务要求 (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委托供应商提供跟踪审计服务或竣工结算复核服务。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服务实际支付金额=中标价÷采购包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跟踪审计项目标的金额÷采购包跟踪审计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不包含软件系统)。竣工结算复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委托供应商提供复核审计服务,建设单位承担的单项工程复核审计服务实际支付金额=中标价÷采购包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竣工结算复核项目标的金额÷采购包竣工结算复核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不包含软件系统);施工单位承担的复核审计服务效益费=(复核审定金额-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4%。 (2)供应商应根据勘察设计成果、招投标文件、合同、项目前期资料、施工图纸、财评工程量清单、施工资料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按施工合同约定采取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提供跟踪审计服务或竣工结算复核服务。未尽事宜,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内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服务起止时间 跟踪审计服务:签订合同和工程开工之日二者之间最晚的时间起,跟踪审计服务至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次月止。竣工结算复核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与提交初审资料二者最晚的时间起,60日历天内完成复核审计服务并验收合格。 履约标准。跟踪审计服务:每月15号前(除工程暂停外)提供一期反映上月及以前时间的跟踪审计成果文件(3份纸质版及电子文件),形式为跟踪审计报告、建议函或简报等,跟踪审计报告应符合采购文件所附《中介机构对于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模板》要求,建议函或简报参照《中介机构对于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模板》要求撰写。竣工结算复核服务:提供复核审计成果文件(6份纸质版及电子文件),形式为复核审计报告,复核审计报告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执行。 50,400.00

合同包2(包二):

服务类(**兢诚****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审计服务 包二 按本磋商文件的相关服务范围 按本磋商文件的相关服务要求: (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委托供应商提供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服务实际支付 金额=中标价÷采购包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跟踪审计项目标的金额÷采购包跟踪审计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 ×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不包含软件系统)。 (二)供应商应根据勘察设计成果、招投标文件、合同、项目前期资料、施工图纸、财评工程量清单、 施工资料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1-2007)、按施工合同约定采取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省水利水电建筑 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提供跟踪审计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按本磋商文件的相关服务标准: 每月15号前(除工程暂停外)提供一期反映上月及以前时间的跟踪审计成果文件(3份纸 质版及电子文件),形式为跟踪审计报告、建议函或简报等,跟踪审计报告应符合采购文件所附《中介机构 对于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模板》要求,建议函或简报参照《中介机构对于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模板》要求撰写。 26,700.00

合同包3(包三):

服务类(**正哲****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审计服务 包三 **市**区千**片区产业提升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暨业主委托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24,000.00

合同包4(包四):

服务类(**达通****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1 审计服务 包四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签订合同和工程开工之日二者之间最晚的时间起,跟踪审计服务至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次月止。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3,970.00

合同包5(包五):

服务类(**宏业****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5-1 审计服务 包五 (1)**区**新区城边村配套基础设施及绵安快速通道改造提升工程结算复核服务(2)**市**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和**市**区2024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跟踪审计(暨业主委托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一、服务要求 (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委托供应商提供跟踪审计服务或竣工结算复核服务。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服务实际支付金额=中标价÷采购包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跟踪审计项目标的金额÷采购包跟踪审计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不包含软件系统)。竣工结算复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委托供应商提供复核审计服务,建设单位承担的单项工程复核审计服务实际支付金额=中标价÷采购包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竣工结算复核项目标的金额÷采购包竣工结算复核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不包含软件系统);施工单位承担的复核审计服务效益费=(复核审定金额-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4%。 (2)供应商应根据勘察设计成果、招投标文件、合同、项目前期资料、施工图纸、财评工程量清单、施工资料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按施工合同约定采取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提供跟踪审计服务或竣工结算复核服务。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起止时间 跟踪审计服务:签订合同和工程开工之日二者之间最晚的时间起,跟踪审计服务至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次月止。竣工结算复核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与提交初审资料二者最晚的时间起,60日历天内完成复核审计服务并验收合格。 (二)履约要求及标准 1.履约要求: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工程造价咨询咨询企业服务清单》(CCEA/GC11-2019)、《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建筑工程)》(CECA_GC10-2014)、《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CECA_GC8-2012)、《**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规则(2023年修订)》(川建价师协〔2023〕47号)、《**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规则》及《**市造价专业人员自律规则》、《**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资审计工作推进“三个转变”的实施意见》(川审发〔2018〕41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绵安府办函〔2019〕79号)、《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绵安审函〔2021〕5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现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工程适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 2.履约标准。跟踪审计服务:每月15号前(除工程暂停外)提供一期反映上月及以前时间的跟踪审计成果文件(3份纸质版及电子文件),形式为跟踪审计报告、建议函或简报等,跟踪审计报告应符合采购文件所附《中介机构对于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模板》要求,建议函或简报参照《中介机构对于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模板》要求撰写。竣工结算复核服务:提供复核审计成果文件(6份纸质版及电子文件),形式为复核审计报告,复核审计报告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三)后续服务要求 中标人提供跟踪审计服务的项目在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后,如中标人跟踪审计阶段工作质量合格,中标人有权继续提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由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委托中标人提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执行。 93,790.00

合同包6(包六):

服务类(中科标禾****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6-1 审计服务 包六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跟踪审计服务:每月15号前(除工程暂停外)提供一期反映上月及以前时间的跟踪审计成果文件(3份纸质版及电子文件),形式为跟踪审计报告、建议函或简报等,跟踪审计报告应符合采购文件所附《中介机构对于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模板》要求,建议函或简报参照《中介机构对于项目跟踪审计报告模板》要求撰写。竣工结算复核服务:提供复核审计成果文件(6份纸质版及电子文件),形式为复核审计报告,复核审计报告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5,600.00

合同包7(包七):

服务类(**谨致远****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7-1 审计服务 包七 包七:**市**区乡**置房建设项目-黄土镇、睢水镇、秀水镇、河**跟踪审计(暨业主委托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委托供应商提供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服务实际支付金额=中标价÷采购包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包跟踪审计项目标的金额÷采购包跟踪审计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不包含软件系统)。 (二)供应商应根据勘察设计成果、招投标文件、合同、项目前期资料、施工图纸、财评工程量清单、施工资料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按施工合同约定采取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提供跟踪审计服务。 (一)服务起止时间 签订合同和工程开工之日二者之间最晚的时间起,跟踪审计服务至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次月止。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执行。采购包7二、商务要求 (二)履约要求及标准执行 25,9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磊(采购人代表)、谭欣、邓宇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标准下浮30%执行,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052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0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02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0.02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0.098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 0.047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7: 0.02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花荄镇银河大道8号

联系方式:153****1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虹阳街9号融鑫孵化园B区404

联系方式:0816-****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话:0816-****200

****

2024年05月09日


相关附件: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6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4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5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7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兢诚****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正哲****公司).pdf
合同包4:中小企业声明函(**达通****公司).pdf
合同包5:中小企业声明函(**宏业****公司).pdf
合同包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科标禾****公司).pdf
合同包7:中小企业声明函(**谨致远****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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