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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报废处置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比询公告
项目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15000元
一、项目需求
****拟选取一家专业的评估机构为待报废处置的国有资产提供评估服务。
(一)服务内容
对我院待报废处置的3辆5座轿车;办公设备一批(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存储阵列、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一批办公桌椅、沙发等办公家具的市场回收价进行评估。该项评估将作为网上竞价的依据。
(二)成果文件
****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带二维码的评估报告)。
(三)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采购人对指派的评估人员中涉及与被评估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要求其回避,并由供应商重新指派符合要求的评估人员参与评估工作。
2.工作要求:供应商应指派专人收集相关评估资料。在评估工作中,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对采购人提供的内部资料和最终评估结果保密。
二、商务要求
(一)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评估工作。
(二)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按照合同要求时间提交给采购人,并提交相应支付申请、发票等支付材料后,采购方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评估费用。
(三)项目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工作地点。
(四)验收方式:参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注:本项目所有条款均做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三、现场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16点30分截止。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附质资证明);
2. 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 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14时00分(**时间),****办公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比选申请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密封递交
六、联系方式
地 址:**省**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27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1138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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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报废处置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单位名称
二○二四年 月 日
目录
(格式略)
附件1:
报价函
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相关需求、支付、服务等要求,经研究对****待报废处置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报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说明:报价应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所需全部费用的固定不变价格,包括人工、利润、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针对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遗漏,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就****待报废处置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授权处理与该项目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注:(1)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时不需要提供
(2)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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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作为****待报废处置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我司参加本次采购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联合体报价。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5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附件6:其它相关材料(格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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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作廉政提醒通知书
尊敬的供应商,您好!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法院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保障供应商与我院**的正当权益,特向您发送《**法院采购工作廉政提醒通知书》:
一、在采购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供应商调研、供应商审核、招标活动、合同签订、验收、结算等),我院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索取来自合同户及其亲属、朋友或其他有特定关系人员的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现金、贵重礼品、佣金,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好处或者利益等)。我院所有的资金(履约保证金、管理押金、****公司的账号收取,不允许通过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朋友或其他有特定关系人员指定的其他账户收取。我院不允许从事采购工作的个人收取任何形式的现金(现钞、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
二、我院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和相关采购工作人员在与供应商交往的过程中不得收取报酬或礼品,请您理解我院工作人员谢绝接受报酬或礼品的做法。同时,请您不要向我院工作人员输送利益或好处。
三、我院不允许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为难供应商,请您监督。
四、我们竭诚的希望与供应商共同建立公平、阳光的伙伴关系,如果我院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出现舞弊行为、存在不廉洁的行为,请通过投诉受理渠道反映。
我院向每位供应商(含潜在投标方)发放《廉洁告知书》,接受您的监督。
举报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27号
致电:028-****6655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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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