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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县共青路北段道路改扩建及排水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共青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9529.14 |
建设单位 | **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王刚 |
联系人 | 刘仁富 | 联系电话 | 130*(略) |
项目投资(万元) | 606.18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2-11-02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略)城市道路(不含维(略))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略)平方米。 4)照明工程 路灯18基及相应配套管线。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在制定施工计划时,会充分考虑周边居民的休息时间和工作时间,避免在敏感时段进行噪声产生较大的工作。尽量选择在白天或非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 ||
承诺:**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王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王刚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