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友谊路南段改造及排水工程

审批
黑龙江-鹤岗-萝北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县**路南段改造及排水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路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294.2
建设单位 **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刚
联系人 刘仁富 联系电话 130****0848
项目投资(万元) 504.26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略)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略)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总用地面积8294.2㎡。 2、主要建设规模: 1)道路工程: 本次**路改造工程,南起凤军街,经南二道街,北至**大街,道路整体南北走向全长414.97米。沥青混凝土罩面6180.33平方米,**人行道2113.87平方米。 2)排水工程 dn600雨水管线473米,dn300雨水连接管220米,雨水检查井18座,雨水口30个;dn400污水管线170米,污水检查井6座, 3)照明工程 路灯12基及相应配套管线。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在制定施工计划时,会充分考虑周边居民的休息时间和工作时间,避免在敏感时段进行噪声产生较大的工作。尽量选择在白天或非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承诺:**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王刚承诺(略),建设项(略)。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王刚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